新北市海山警分局近期因巡邏勤務期間有員警因用餐延誤返所,引發管理調整風波。分局原訂派出所員警只能在11時50分至12時20分與17時50分至18時20分兩個時段用餐,每次30分鐘。部分基層認為規定僵化形,質疑忽視員警的人性化需求,忍不住怒喊:「小學生膩?」對此,海山分局也做出回應了。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有員警投訴指出,原本的限制不僅讓執勤者得在尖峰時段排隊買餐,時間十分緊迫,甚至可能趕不上取餐,認為規定形同侵犯基本休息權益。他們也透露,分局要求勤務排班不得在用餐時段連續安排兩班巡邏,並提醒員警不得提早返所,引發更多不滿聲浪。部分員警批評,新制度反而造成實務上的壓力,與改善勤務品質的目標背道而馳。
由於基層反彈不斷,海山警分局已取消原設定的固定用餐時段,但仍維持「原則上 30 分鐘內用餐完畢」的要求。分局強調,警察局重視員警生理需求,攻勢勤務若跨過8時、12時或18時等用餐時段,員警須在駐地用餐並保持機動,以利隨時應對報案與突發狀況,避免影響民眾服務品質。警方也表示,後續將透過集會與同仁持續溝通,避免誤解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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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基層反彈不斷,海山警分局已取消原設定的固定用餐時段,但仍維持「原則上 30 分鐘內用餐完畢」的要求。分局強調,警察局重視員警生理需求,攻勢勤務若跨過8時、12時或18時等用餐時段,員警須在駐地用餐並保持機動,以利隨時應對報案與突發狀況,避免影響民眾服務品質。警方也表示,後續將透過集會與同仁持續溝通,避免誤解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