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3歲洗車工吳叡旻無照駕車行經西屯區,撞上擔任外送員的22歲陳姓醫大生,造成陳男慘死還肇逃,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開庭審理,陳的父親是電視台體育主播,陳父特別把亡子的衣服穿在身上,「就像他也在這個法庭」一樣。陳父淚訴,吳男是最惡劣的酒駕,還無照、超速闖紅燈,讓自己沒有機會再愛孩子,希望吳男被重判,還給兒子一個公道。
回顧案情,今年3月8日凌晨擔任洗車工的吳叡旻,凌晨3點多與朋友飲酒唱歌後,私自開走高檔商旅車,卻無照酒駕高速闖紅燈,撞飛騎機車的22歲外送員(陳姓醫大生),事後並肇事逃逸躲回家中,直到清晨5點多才投案,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37毫克,辯稱酒駕心虛、肇事心慌而逃跑,檢察官依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罪將他起訴。案件經由中檢起訴,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昨日與今日審理,預計明日上午評議後宣判。
陳父是某媒體的體育主播、主管,這兩日都到庭參與庭審,陳父說,培養一個兒子到大四畢業,他又是念醫學院讀職能治療,在產房內看著他出生,可最後卻是必須要到太平間認屍,這對所有的家長,都是難以言喻的痛。
今天國民法庭開庭審理,陳男擔任體育主播的父親,特別穿上兒子的衣、褲、白袍代替他出庭,當庭用2千多字闡述對兒子驟逝的悲痛,還有對吳男犯下最惡劣的酒駕肇事,不但酒駕、且無照駕駛,還超速、闖紅燈,肇事後又逃逸,無法原諒這樣的行為,強調「如果你問我,酒駕致死該當何罪?我會說唯一死刑」,希望國民法官能重判。
公訴檢察官則表示,以本案條件查詢類似判例為零,等同本件合議庭的判決就是未來判決的典範,就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建議量處8年至9年6月、4年至5年6月,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
公設辯護人則主張,吳男犯後一時恐慌逃逸,但最終鼓起勇氣到派出所自首,主張符合自首減刑,且不構成累犯,建議兩罪量處6年4月、1年2月,應執行7年。
審判長劉柏駿最後詢問吳男,是否要對陳男父親認錯?吳男一度語塞,後來才轉身面向陳父,不過陳父當庭起身離開法庭,吳男才說,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的,因一時貪圖方便酒駕,真的知道錯了,未來會入監好好反省、彌補過錯,希望法院給他悔過機會,從輕量刑。
陳父表示,「今天穿上全套兒子的外套,包含襯衫還有褲子,就代表兒子今天好像也來到這個法庭,身為爸爸的我,已經沒有機會再愛他、為他付出。我能做的事只有透過司法來為他討一個公道,他這麼年輕,22歲的生日都還沒過就走了,這對我們家庭來講,一個難以承受的打擊,我很希望這次庭審,國民法官能打破過去沒有必要的法匠的思考,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父是某媒體的體育主播、主管,這兩日都到庭參與庭審,陳父說,培養一個兒子到大四畢業,他又是念醫學院讀職能治療,在產房內看著他出生,可最後卻是必須要到太平間認屍,這對所有的家長,都是難以言喻的痛。
今天國民法庭開庭審理,陳男擔任體育主播的父親,特別穿上兒子的衣、褲、白袍代替他出庭,當庭用2千多字闡述對兒子驟逝的悲痛,還有對吳男犯下最惡劣的酒駕肇事,不但酒駕、且無照駕駛,還超速、闖紅燈,肇事後又逃逸,無法原諒這樣的行為,強調「如果你問我,酒駕致死該當何罪?我會說唯一死刑」,希望國民法官能重判。
公訴檢察官則表示,以本案條件查詢類似判例為零,等同本件合議庭的判決就是未來判決的典範,就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建議量處8年至9年6月、4年至5年6月,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
公設辯護人則主張,吳男犯後一時恐慌逃逸,但最終鼓起勇氣到派出所自首,主張符合自首減刑,且不構成累犯,建議兩罪量處6年4月、1年2月,應執行7年。
審判長劉柏駿最後詢問吳男,是否要對陳男父親認錯?吳男一度語塞,後來才轉身面向陳父,不過陳父當庭起身離開法庭,吳男才說,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的,因一時貪圖方便酒駕,真的知道錯了,未來會入監好好反省、彌補過錯,希望法院給他悔過機會,從輕量刑。
陳父表示,「今天穿上全套兒子的外套,包含襯衫還有褲子,就代表兒子今天好像也來到這個法庭,身為爸爸的我,已經沒有機會再愛他、為他付出。我能做的事只有透過司法來為他討一個公道,他這麼年輕,22歲的生日都還沒過就走了,這對我們家庭來講,一個難以承受的打擊,我很希望這次庭審,國民法官能打破過去沒有必要的法匠的思考,還給我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