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於今(11)日討論通過農業部擬具之「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2條及第7條修正草案,調整農民與主管機關每月提繳金額的比例,將農民負擔比例由現行5成調降為4成,以減輕農民經濟負擔,提升農民參與農退儲金制度的意願,以保障農民老年經濟生活。農業部表示,若農民提繳年資達30年,在新制下將少繳約33萬元,且相關儲蓄保障不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農業部表示,農民退休儲金自110年1月1日起推動,現行規定係由農民與主管機關按月提繳相同金額(各負擔50%),因青年初期從農,經濟負擔較大,影響提繳農民退休儲金意願;經考量農民的儲蓄能力及各種職業間退休保障水準的衡平性,農業部在提繳總金額不變的基礎下,提出修正農民與政府的分擔比例,改為農民負擔總金額之40%,主管機關負擔總金額之60%,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也維持目前農民退休金的水準。

農業部指出,農民退休儲金是建構「三保一金」四大農民福利體系的重要一環,截至114年10月底,農民退休儲金制度參與人數已達約11萬人。

農業部提到,本次調整農民與政府的分擔比例,是為了實質支持農民的儲蓄養老意願,解決農民反映的經濟負擔問題。本次修法希望透過降低農民提繳負擔,鼓勵農民自我儲蓄,進一步擴大覆蓋率,期盼透過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讓所有實際從農者能夠安居樂業,也吸引更多青年投入農業。

對此,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裁示,為提升對老年農民之照顧,並鼓勵農民自我儲蓄養老,本次修正,在不影響農民退休保障水準,並維持農民與主管機關每月共同提繳金額不變原則之下,提高政府分擔比例、同時降低農民負擔,以促進參與退休儲金意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