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親上火線召開「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宣布不副署《財劃法》,強調必須以這種方式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國家的發展,並說明不副署理由包括,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強調行政院過去已窮盡憲政救濟的各種可能,「如今只剩下『不副署』這一途徑」。
▲卓榮泰秀出不副署《財劃法》修法的加註意見。(圖/翻攝自卓榮泰臉書) 卓榮泰說明,去年520自己手持誓詞,在總統面前向國人同胞說出誓詞內容,「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 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 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這是當時所提出的誓言,「它將跟著一輩子,我謹守這份誓言」。
卓榮泰表示,從那一天開始,自己依照《憲法》第53條,行政院是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身為院長必須依照《憲法》規定,忠誠地履行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首長職務的責任。因此今日很嚴肅而正式的召開記者會,向國人同胞報告行政院重要的決定。
卓榮泰說明,不副署《財劃法》修法案,原因在於其中有明顯違憲之處,首先違反了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第二,修法的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實質討論的原則,破壞民主程序;第三,若一旦施行,將對國家的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
卓榮泰說,行政院為憲政機關,有義務履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忠誠,依照憲政體制,行政、立法兩院的憲政爭議,理應由憲法法庭來做最終的判決。但因為立法院修訂《憲法訴訟法》,不合理地拉高憲法法庭議決的門檻,更多次杯葛總統所提出的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了弭平憲政爭議的能力。
卓榮泰說,今天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修正案的最後期限,身為行政院長,必須以不副署的方式來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國家的發展,為了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首先是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也才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但立院修法明顯違反此規定,不僅讓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增加舉債2646億元,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將嚴重排擠其他重大施政項目,也更侵犯了行政院施政決策以及提出預算的權力,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卓榮泰說,事實上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近一年半以來,不斷意圖擴張權力。從一開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擴權,已經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隨後包括《禁伐補償條例》、《憲法訴訟法》、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與《財劃法》修正案,每一項都一再涉及違憲的疑慮,雖然屢次申請釋憲,憲法法庭又被迫失能、無法判決違憲,造成今天憲政的僵局。這已經等同立法院它既能制定預算、又能審定預算,失去了民主制衡的力量。若行政院沒有堅定捍衛行政權,立法院等同就是球員兼裁判,行政院有必要的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
第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卓榮泰說,今年11月14日,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就逕付二讀;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實際侵害了國民主權,且115年度的預算已經經由行政院制定完備,8月就送到立法院被審查,卻在程序當中要求行政院立刻要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需全數舉債支應,舉債額度超過5600億元,佔總預算歲出總額比率達到 17.1%,這樣已經違反了《公共債務法》上限,等同就是要求行政院要違法編列預算。國家的主人是國民,違反民主程序、要求行政院違法,進而破壞民主體制,這已經背離國民主權的精神,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絕對無法同意這樣的修法。
第三,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已經多次說明,立法院《財劃法》再修版有不合理之處,若不是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重大施政工作,造成國家的損害,與政府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國防外交、AI 新十大建設、防洪治水、社會福利、撥補勞健保等的經費,若能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將因而停滯,立法院負得起這樣的責任嗎?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院有能力負責嗎?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好,已經違反《憲法》第147條的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益的事情,行政院也絕不容許發生。行政院要扛起國家發展的責任,這樣的《財劃法》施行之後,將使公共利益遭受到無可回復的重大損失。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因此無法副署施行這樣的《財劃法》。
卓榮泰也強調,過去多次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與立院各黨團,而且總統也前後兩次邀集相關院的院長進行國政會商,希望促進朝野和諧、策會團結,尋求長治久安之道,但令人遺憾跟痛心,《財劃法》覆議案,立院不安排行政院進行說明,拒絕溝通,直接否決再次討論的機會。而行政院所提出的《財劃法》,也完全無法排入審查,「行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的各種可能,而今只剩下『不副署』這一途徑」。
卓榮泰表示,基於《憲法》權力制衡的設計,若立院對政院不副署決定有意見,可以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來制衡,因此政院不副署的這項權力,絕非行政權的獨大,也絕非行政權的獨裁。
卓榮泰說,中華民國《憲法》既然賦予行政院長副署之權,面對違憲違法的各種法律,以不副署來停止惡法對國家的傷害,是自已身為行政院長必須採取的方式,這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責任。
最後卓榮泰表示,因此在秉持忠於國家、忠於《憲法》的至高信念跟絕對忠誠之下,自己已就總統的令籤,完成了不副署的權力並加註意見,「依《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佈法律,需經行政院院長副署。而在《憲法》上,本院與立法院分別有預算提案權與議決權,以形成國家預算秩序。惟立法院本次修正《財劃法》,過程與內容背離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侵害本院行政權,違憲重大且明顯。本人為維護憲法賦予本院之預算編列權,並承擔施政責任,決定基於行政院院長副署權,就本次《財劃法》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示對《憲法》的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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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表示,從那一天開始,自己依照《憲法》第53條,行政院是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身為院長必須依照《憲法》規定,忠誠地履行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首長職務的責任。因此今日很嚴肅而正式的召開記者會,向國人同胞報告行政院重要的決定。
卓榮泰說明,不副署《財劃法》修法案,原因在於其中有明顯違憲之處,首先違反了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第二,修法的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實質討論的原則,破壞民主程序;第三,若一旦施行,將對國家的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
卓榮泰說,行政院為憲政機關,有義務履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忠誠,依照憲政體制,行政、立法兩院的憲政爭議,理應由憲法法庭來做最終的判決。但因為立法院修訂《憲法訴訟法》,不合理地拉高憲法法庭議決的門檻,更多次杯葛總統所提出的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了弭平憲政爭議的能力。
卓榮泰說,今天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修正案的最後期限,身為行政院長,必須以不副署的方式來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國家的發展,為了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首先是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也才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但立院修法明顯違反此規定,不僅讓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增加舉債2646億元,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將嚴重排擠其他重大施政項目,也更侵犯了行政院施政決策以及提出預算的權力,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卓榮泰說,事實上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近一年半以來,不斷意圖擴張權力。從一開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擴權,已經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隨後包括《禁伐補償條例》、《憲法訴訟法》、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與《財劃法》修正案,每一項都一再涉及違憲的疑慮,雖然屢次申請釋憲,憲法法庭又被迫失能、無法判決違憲,造成今天憲政的僵局。這已經等同立法院它既能制定預算、又能審定預算,失去了民主制衡的力量。若行政院沒有堅定捍衛行政權,立法院等同就是球員兼裁判,行政院有必要的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
第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卓榮泰說,今年11月14日,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就逕付二讀;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實際侵害了國民主權,且115年度的預算已經經由行政院制定完備,8月就送到立法院被審查,卻在程序當中要求行政院立刻要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需全數舉債支應,舉債額度超過5600億元,佔總預算歲出總額比率達到 17.1%,這樣已經違反了《公共債務法》上限,等同就是要求行政院要違法編列預算。國家的主人是國民,違反民主程序、要求行政院違法,進而破壞民主體制,這已經背離國民主權的精神,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絕對無法同意這樣的修法。
第三,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已經多次說明,立法院《財劃法》再修版有不合理之處,若不是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重大施政工作,造成國家的損害,與政府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國防外交、AI 新十大建設、防洪治水、社會福利、撥補勞健保等的經費,若能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將因而停滯,立法院負得起這樣的責任嗎?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院有能力負責嗎?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好,已經違反《憲法》第147條的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益的事情,行政院也絕不容許發生。行政院要扛起國家發展的責任,這樣的《財劃法》施行之後,將使公共利益遭受到無可回復的重大損失。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因此無法副署施行這樣的《財劃法》。
卓榮泰也強調,過去多次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與立院各黨團,而且總統也前後兩次邀集相關院的院長進行國政會商,希望促進朝野和諧、策會團結,尋求長治久安之道,但令人遺憾跟痛心,《財劃法》覆議案,立院不安排行政院進行說明,拒絕溝通,直接否決再次討論的機會。而行政院所提出的《財劃法》,也完全無法排入審查,「行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的各種可能,而今只剩下『不副署』這一途徑」。
卓榮泰表示,基於《憲法》權力制衡的設計,若立院對政院不副署決定有意見,可以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來制衡,因此政院不副署的這項權力,絕非行政權的獨大,也絕非行政權的獨裁。
卓榮泰說,中華民國《憲法》既然賦予行政院長副署之權,面對違憲違法的各種法律,以不副署來停止惡法對國家的傷害,是自已身為行政院長必須採取的方式,這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責任。
最後卓榮泰表示,因此在秉持忠於國家、忠於《憲法》的至高信念跟絕對忠誠之下,自己已就總統的令籤,完成了不副署的權力並加註意見,「依《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佈法律,需經行政院院長副署。而在《憲法》上,本院與立法院分別有預算提案權與議決權,以形成國家預算秩序。惟立法院本次修正《財劃法》,過程與內容背離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侵害本院行政權,違憲重大且明顯。本人為維護憲法賦予本院之預算編列權,並承擔施政責任,決定基於行政院院長副署權,就本次《財劃法》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示對《憲法》的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