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立委任內涉及助理費案,昨日經高院二審宣判,原7年4個月貪污罪撤銷,改判《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在貪污罪遭撤消後,內政部今(17)日恢復高虹安的市長職務,新竹市政府證實已收到內政部傳真,准予高虹安復職,高虹安明日將重返新竹市府,並將發表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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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證實,已於今日下午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之規定,准予市長高虹安復職

高虹安將於明日上午8點30分,返回新竹市政府復職,並於市府一樓大廳發表公開談話。高虹安明日回歸市長第一個行程,則是出席2026消防形象月曆發表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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