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宣布不副署《財劃法》讓朝野炸鍋,對此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翁曉玲增列明日議程,要求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專報不副署、不公布施行相關法律責任追究並備詢。對此總統府今(17)日回應,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負責的憲政機關是行政院,總統府秘書長僅於審議年度預算案與總統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意指將不會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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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周四邀請潘孟安列席進行專題報告一事,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府稍早已函復委員會說明,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機關是行政院,

郭雅慧強調,總統府秘書長僅於審議年度預算案與總統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以符憲法規定及憲政慣例,意指潘孟安將不會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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