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校長事件頻傳,從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案、北科附工等案件
,侵害教師工作權益、破壞校園和諧,並對學生受教權造成負面影響。教師團體包含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等今聯合開記者會,喊話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句處,校園不適任校長問題的系統性缺失,應落實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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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屏東縣琉球國中莊姓代理音樂教師,因長期超時工作、不堪壓力而過勞猝死,經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認為「職業性過勞死亡」,並有校內超鐘點、行政霸凌等管理失當;同校代理教師阿邦出庭作證,卻遭校長秋後算帳,多次影射其「作偽證」,並透過校事會議討論其不適任。今年10月職場霸凌認定,監察院也完成調查通過糾舉案。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教育不應建立在犧牲之上,更不應讓教師成為制度失靈的代價。既然監察院已正式宣告蘇校長不適任,要求屏東縣政府立即將蘇校長調離現職、落實監察院「急速處分」要求;同時啟動不適任調查,執行終局解聘處置。屏教產強調,確保調查期間校內教職員不受任何形式的秋後算帳,重建校園基本人權。

另,北科附工校長則是在處理學生服儀時,在公開場合把便服學生叫上台,顯已涉及霸凌與不當管教,明顯損害教職員或學生權利。同時,校長領導風格過於僵化,忽略學生個別差異與心理健康,導致校園氛圍緊張,教師也感壓力沉重。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陳俊裕指出,相關爭議並非單一事件,包含於升旗典禮中不當服儀管教與處罰措施、對學生施以羞辱性言語、教評會與校務會議程序違失,以及家長會運作與學生繳費流向不明等重大問題,至今仍未獲得充分釐清與妥善處置。主管機關有責任儘速調查且依法究責,避免校園治理失靈持續擴大。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綜觀上述兩案,反映出台灣校園不適任校長問題的系統性缺失。現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雖已訂定,但實務上主管機關常消極以對,調查拖延、懲處輕縱,甚至允許不適任校長回任教師,形同給予「兩次機會」,無法有效保障師生權益。教師工會長期觀察,校長職位權力集中,常成為濫權溫床:職場霸凌、整肅異己、僵化管理等事件層出不窮,卻鮮見嚴懲,導致教育現場人心惶惶,教師荒更趨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