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葉丙成在擔任教育部次長期間,被外界質疑透露性平案被害人資訊,雖在教育部認定其不適用《性平法》規定,但昨(23)日北市社會局則依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開罰5萬元。教育部回應;各項法律各有適用範圍,由不同機關依法處理,教育部尊重台北市政府依職權所為的行政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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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台大生認為受到大學宿舍舍監性騷擾,台大性平會報告認定「不成立」後續提行政訴訟救濟;葉丙成今年4月在社群網站發文,談到台大性平案件,內容處理不當導致洩漏當事人資料,更有委員要求教育部送性平會調查。後續葉丙成在今年8月請辭政務次長職務。

然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認定,葉丙成非本案性平委員、調查小組成員或程序參與者,相關行為未涉及性平法所規範之調查處理職務範圍,因此認定未違反性平法23條、第24條規定。

另,葉丙成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保密責任,教育部尊重台北市政府依職權所為之行政裁處,各項法律各有適用範圍,由不同機關依法處理,教育部予以尊重。

教育部將持續精進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機制,針對性別事件相關法規、被害人隱私保護、資訊揭露界線等面向,強化各級學校及相關人員之法治與性別意識,落實教育宣導與性別事件防治工作,維護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