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背景權宜輪多哥籍貨輪「宏泰58號」今年2月在行經台南北門區外海5海里一帶下錨,以Z字形徘徊、勾斷台澎3號海底電纜,台南地院先前依《電信管理法》中的毀壞纜線罪,判處中國籍船長王玉亮3年徒刑。未料,中國山東威海市公安局今(24日)竟針對此案發出公告,反指「宏泰58號」貨輪長期向中國走私,指稱2名台灣人簡文昇、陳順進是操控該走私集團首謀,還發出通緝懸賞。
山東威海市公安局今發布通緝通告聲稱,2025年6月,在對劉某等7名「宏泰58號」船員偵查過程中,發現以台灣居民簡文昇、陳順進為首的走私犯罪團夥,操控多哥籍「宏泰58號」等多艘船隻,長期向中國走私凍品。
公告還稱2人曾於2014年因涉嫌走私廢物罪被漳州海關緝私分局追緝,現依法對簡文昇、陳順進懸賞追捕,「請廣大群眾積極提供線索,凡向公安機關提供有效線索的舉報人,以及配合公安機關抓獲相關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員,將視情給予人民幣5萬元至25萬元(約新台幣22.4萬至112萬)的獎勵。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彭慶恩今日也附和此案宣稱,今年2月發生的「宏泰58號」事件,實為簡、陳2人在操控「宏泰58號」船從事走私犯罪,竟反批民進黨罔顧案件事實,惡意炒作「灰色地帶襲擾」,企圖挑起兩岸對立對抗。
彭慶恩還「正告」民進黨,庇護縱容走私犯罪並藉機進行政治操弄破壞兩岸關系,必將遭到兩岸同胞的共同反對,必將自食惡果。
針對「宏泰58號」惡意毀壞海纜一案,台南地院今年6月依《電信管理法》中的毀壞纜線罪,判處中國籍船長王玉亮3年徒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8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一審判決中指出,王玉亮坦承有指示船員,辯稱下錨位置與海纜線斷裂位置還有距離、沒有注意到,不是有意為之。合議庭認為,王玉亮身為船長,對行駛海域有所掌握,貨船上電子海圖也有標示海纜位置,標示禁錨警戒區,竟然放任船隻在未定錨的狀態徘徊、扯斷海纜,干擾我國政府與社會在民生經濟、公共資訊的運作,加上造成中華電信超過1700萬元的損失,判處王玉亮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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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還稱2人曾於2014年因涉嫌走私廢物罪被漳州海關緝私分局追緝,現依法對簡文昇、陳順進懸賞追捕,「請廣大群眾積極提供線索,凡向公安機關提供有效線索的舉報人,以及配合公安機關抓獲相關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員,將視情給予人民幣5萬元至25萬元(約新台幣22.4萬至112萬)的獎勵。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彭慶恩今日也附和此案宣稱,今年2月發生的「宏泰58號」事件,實為簡、陳2人在操控「宏泰58號」船從事走私犯罪,竟反批民進黨罔顧案件事實,惡意炒作「灰色地帶襲擾」,企圖挑起兩岸對立對抗。
彭慶恩還「正告」民進黨,庇護縱容走私犯罪並藉機進行政治操弄破壞兩岸關系,必將遭到兩岸同胞的共同反對,必將自食惡果。
針對「宏泰58號」惡意毀壞海纜一案,台南地院今年6月依《電信管理法》中的毀壞纜線罪,判處中國籍船長王玉亮3年徒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8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一審判決中指出,王玉亮坦承有指示船員,辯稱下錨位置與海纜線斷裂位置還有距離、沒有注意到,不是有意為之。合議庭認為,王玉亮身為船長,對行駛海域有所掌握,貨船上電子海圖也有標示海纜位置,標示禁錨警戒區,竟然放任船隻在未定錨的狀態徘徊、扯斷海纜,干擾我國政府與社會在民生經濟、公共資訊的運作,加上造成中華電信超過1700萬元的損失,判處王玉亮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