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企業營造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均可申請相關經費補助。嘉義縣政府配合勞動部補助辦法,每年分兩期受理申請,115年度申請期間分為第1期(自1月1日至2月28日止)及第2期(自5月1日至6月15日止),開放縣內事業單位申請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補助經費。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的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為協助企業營造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均可申請相關經費補助。
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減輕員工哺育及托育子女之負擔,嘉義縣政府配合勞動部補助辦法,每年分兩期受理申請。補助內容包含設置員工專用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新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補助額度最高新臺幣500萬元;已設置托兒設施者,補助改善或更新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企業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企業若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嘉義縣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提醒,請事業單位於申請期間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相關申請書表,並以線上方式(掃描上傳相關資料)提出申請。如對企業辦理托兒服務有相關疑問,歡迎諮詢輔導專線02-334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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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減輕員工哺育及托育子女之負擔,嘉義縣政府配合勞動部補助辦法,每年分兩期受理申請。補助內容包含設置員工專用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新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補助額度最高新臺幣500萬元;已設置托兒設施者,補助改善或更新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企業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企業若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嘉義縣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提醒,請事業單位於申請期間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相關申請書表,並以線上方式(掃描上傳相關資料)提出申請。如對企業辦理托兒服務有相關疑問,歡迎諮詢輔導專線02-334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