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陳昭姿積極推動《人工生殖法》修正案,盼代理孕母合法,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還親自出馬,到立院與藍綠黨團致意尋求協助。立院衛環委員會今(8)日也再度審查法案,精神科名醫沈政男說,民進黨反對代理孕母等於性平做半套;同志立委反對更是自我打臉;至少先開放子宮無法懷孕婦女的代孕。
沈政男表示,代理孕母並非新概念,傳統「借腹生子」早已存在,也就是同時借用子宮與卵子,對此各政黨已無反對意見,真正引發爭議的是「妊娠代孕」,即代孕者與胎兒無血緣關係,僅提供妊娠功能,被批評形同將子宮視為生育工具。
沈政男質疑,民進黨與婦團長期高舉性別平權與身體自主,如今卻在代孕議題上退縮,與過去支持同婚、推動女性參政的立場形成反差。他反問,為人作媒、為人作嫁皆可,為人作親卻不被允許,是否自相矛盾?
針對婦團提出「8成民意反對代孕」的說法,沈政男指出,該民調依據為大型網路問卷,方法本身存在偏誤,難以視為嚴謹民調。他提到,台灣民意基金會過去的調查結果顯示,支持代孕者略高於反對者,與婦團說法並不一致。
沈政男進一步指出,反對者多以「剝削女性」為由,但代理孕母須經同意程序,且代孕制度可區分為利他與商業兩種。他認為,若憂心剝削,應先開放利他代孕,而非一概否定,否則等同否認女性的判斷能力與身體自主。
他也質疑,若代孕被視為剝削,那捐血、捐精、器官捐贈是否同樣構成利用,因此關鍵不在是否代孕,而在法律設計與醫療、社政制度能否有效把關,而台灣過去正是以此自豪。
沈政男指出,代理孕母制度最直接受惠者,包括子宮無法懷孕的婦女與男同志。女同志可透過捐精或捐卵使用自身子宮,早已無爭議,但他不解,為何連同志立委也反對男同志使用代孕制度,形同性別平權的選擇性實踐。
他強調,若仍難以取得共識,至少應先為子宮功能障礙婦女開放代孕,全面反對代理孕母等於「性平做半套」,論述前後矛盾,代理孕母在美國與部分歐洲國家已合法,台灣若持續迴避,不僅忽視生育權,也錯失改善低生育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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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政男表示,代理孕母並非新概念,傳統「借腹生子」早已存在,也就是同時借用子宮與卵子,對此各政黨已無反對意見,真正引發爭議的是「妊娠代孕」,即代孕者與胎兒無血緣關係,僅提供妊娠功能,被批評形同將子宮視為生育工具。
沈政男質疑,民進黨與婦團長期高舉性別平權與身體自主,如今卻在代孕議題上退縮,與過去支持同婚、推動女性參政的立場形成反差。他反問,為人作媒、為人作嫁皆可,為人作親卻不被允許,是否自相矛盾?
針對婦團提出「8成民意反對代孕」的說法,沈政男指出,該民調依據為大型網路問卷,方法本身存在偏誤,難以視為嚴謹民調。他提到,台灣民意基金會過去的調查結果顯示,支持代孕者略高於反對者,與婦團說法並不一致。
沈政男進一步指出,反對者多以「剝削女性」為由,但代理孕母須經同意程序,且代孕制度可區分為利他與商業兩種。他認為,若憂心剝削,應先開放利他代孕,而非一概否定,否則等同否認女性的判斷能力與身體自主。
他也質疑,若代孕被視為剝削,那捐血、捐精、器官捐贈是否同樣構成利用,因此關鍵不在是否代孕,而在法律設計與醫療、社政制度能否有效把關,而台灣過去正是以此自豪。
沈政男指出,代理孕母制度最直接受惠者,包括子宮無法懷孕的婦女與男同志。女同志可透過捐精或捐卵使用自身子宮,早已無爭議,但他不解,為何連同志立委也反對男同志使用代孕制度,形同性別平權的選擇性實踐。
他強調,若仍難以取得共識,至少應先為子宮功能障礙婦女開放代孕,全面反對代理孕母等於「性平做半套」,論述前後矛盾,代理孕母在美國與部分歐洲國家已合法,台灣若持續迴避,不僅忽視生育權,也錯失改善低生育率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