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華人藝術網及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已故負責人林株楠,利用申請文化部補助,使逾700多位橫跨不同世代的藝術家簽署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詐欺取得不當授權及權利讓與。文化部今(16)日與權利返狀況,並表彰現代水墨藝術重要代表人物劉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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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株楠自100年起,先後以「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臺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出版計畫名義申請文化部補助,並誘使逾700多位藝術家簽署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詐欺取得不當授權及權利讓與。

文化部在106年接獲消息後即組成專案處理小組、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將全案依法移送檢調偵辦,台北地檢署於108年8月起訴負責人林株楠及業務員等人,台北地方法院於113年12月一審宣判詐欺罪成立,但因林株楠於判決前死亡,法院依法以不受理結案,全案僅業務員1人遭判刑,更因法院認定檢調單位扣押的各類型同意書皆屬林株楠所有物,而無法宣告沒收。

台北地檢署及受害藝術家不服判決結果再提起上訴,全案正由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文化部今(16)日辦理「《終章》-全華網事件結案與權利返還說明會」,宣告全華網詐欺案邁入終章,受害藝術家獲得權利返還。

文化部指出,該事件造成藝文界重大衝擊,今日能讓全案邁入終章的關鍵,是同為受害者的藝術家劉國松以其另行提告全華網公司及林株楠獲判勝訴的賠償金債權,交換林株楠的繼承人放棄詐欺取得的各式不當權利,讓這批從林株楠的繼承人手中取回、未經檢調單位扣押的同意書就此失效。

文化部長李遠頒贈一等文化獎章予藝術家劉國松,表彰肯定其在全華網事件中,以個人債權交換促成關鍵突破,也是文化獎章設立以來,第2位獲頒一等獎章者。

劉國松今日將此批同意書移交文化部,由文化部於現場發還給出席藝術家;其餘未出席說明會但有意願領回同意書者,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亦可聯繫文化部委託的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辦理領回作業,諮詢專線02-2358-7576;逾期未領回者,文化部將統一銷毀,確保該批文件不再流通。

文化部強調,全華網詐欺案邁向終章,並非終點,而是協助藝術家重新安心創作的重要階段。文化部仍將持續推動各項政策,協助所有藝術家穩健發展,並在更穩定的環境中,持續拓展創作能量,共同厚植臺灣藝文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