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中港澄清醫院傳暴力事件,一名男子大鬧醫院急診,疑似是因為不滿治療,毆打護理師及醫師。醫師公會強調,「醫療暴力零容忍」,也強調,近年來司法實務認定「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時,對於「執行醫療業務」範圍,仍多採取過於限縮的解釋,且「醫療現場安全不應由醫療人員獨自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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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公會全聯會今(22)日發布聲明指出,對於發生於台中市澄清醫院急診室的醫療暴力事件,深感震驚與痛心,並對受傷同仁表達最誠摯的關懷與全力支持。

醫師公會表示,醫事人員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守護者,任何形式的醫療暴力,無論是肢體攻擊、言語恐嚇或其他非法行為,皆不可被容忍。依《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嚴正呼籲司法機關依法從嚴偵辦、嚴正處理,展現政府對「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明確立場與行動決心。

▲醫師公會呼籲,對於醫療暴力,司法機關應依法從嚴偵辦、嚴正處理,展現政府「零容忍」的明確立場與行動決心。(圖/醫師公會提供)
▲醫師公會呼籲,對於醫療暴力,司法機關應依法從嚴偵辦、嚴正處理,展現政府「零容忍」的明確立場與行動決心。(圖/醫師公會提供)
醫師公會也認為,近年來司法實務在認定「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時,對於「執行醫療業務」範圍,仍多採取過於限縮的解釋,往往僅限於醫師或醫護人員正在進行特定醫療處置之瞬間,始認構成妨害醫療業務。

若醫療人員在因職務與病患互動、說明病情、引導治療或維持醫療秩序時遭受暴力,卻因不被認定為「正在執行醫療業務」而無法適用醫療法的保護,將使醫療現場安全防線出現重大破口。

醫師公會呼籲,主管機關與司法機關正視此制度性問題,透過實務溝通、指引釐清,甚至檢討修法方向,使法律保障能真正貼近醫療現場實況,避免醫療人員在遭受暴力時,反而落入保護不足的困境。

醫療現場安全不應由醫療人員獨自承擔,醫師公會認為,此次事件幸有同仁協助攔下施暴者,避免傷害擴大,但仍凸顯現場安全防護不足的風險。從制度面與執行面共同防範醫療暴力,才能真正保障醫療人員與病患的生命安全。

醫療暴力的每一次發生,都是對醫療體系與社會信任的重大傷害。醫師公會再次重申「醫療暴力,零容忍」,醫療人員因執行醫療行為所生的風險,應受完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