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因設有「2年條款」規定,多位不分區立委已於2月1日陸續卸任,由洪毓祥、蔡春綢、王安祥、邱慧洳、陳清龍與李貞秀遞補,外界關注中配李貞秀放棄國籍議題,她今(3)日在立法院宣示就職時,卻口誤說成了:「我唯一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引發輿論熱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強調,若拿不出放棄國籍證明,立法院就應依法解職。
李貞秀今日受訪時秀出機票,稱她去年赴出生地衡南縣公安局出入境辦事處,申請放棄國籍,但是縣公安局完全不受理,不過自己沒有放棄,又再跑了一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同樣不被受理;李貞秀更不客氣反嗆,不然把文件轉給內政部,請內政部去放棄看看。
林楚茵表示,新會期報到,今天也迎來幾位新同事,自己身為學姊,要提醒民眾黨新科立委李貞秀:「要當立法者,請先學會守法!」她進一步說明,《國籍法》第20條規定,「就職前」必須放棄他國國籍,並於1年內取得證明文件。既然李貞秀早知道自己會遞補,不該拖到現在連壓線交作業都做不到。
林楚茵提到,內政部已經貼心把「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送到李貞秀辦公室,動動手填表沒有很難!若拿不出放棄國籍證明,立法院就應依法解職。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更沒有「擺爛」「裝傻」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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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表示,新會期報到,今天也迎來幾位新同事,自己身為學姊,要提醒民眾黨新科立委李貞秀:「要當立法者,請先學會守法!」她進一步說明,《國籍法》第20條規定,「就職前」必須放棄他國國籍,並於1年內取得證明文件。既然李貞秀早知道自己會遞補,不該拖到現在連壓線交作業都做不到。
林楚茵提到,內政部已經貼心把「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送到李貞秀辦公室,動動手填表沒有很難!若拿不出放棄國籍證明,立法院就應依法解職。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更沒有「擺爛」「裝傻」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