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因設有「2年條款」規定,多位不分區立委已於2月1日陸續卸任,由洪毓祥、蔡春綢、王安祥、邱慧洳、陳清龍與李貞秀等6人遞補,外界關注中配李貞秀放棄國籍議題,她則自稱已申請,但無法辦理,引發政壇熱議。對此,政治工作者周軒質疑,對岸的《國籍法》中,僅「國家工作人員」與「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那麼,李貞秀是什麼原因呢?
李貞秀今(3)日在立法院宣示就職時,情急之下說成了:「我唯一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掀起輿論譁然;此外,她受訪時還秀出機票,稱她去年赴出生地衡南縣公安局出入境辦事處,申請放棄國籍,但是縣公安局完全不受理,不過自己沒有放棄,又再跑了一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同樣不被受理;李貞秀更不客氣反嗆,不然把文件轉給內政部,請內政部去放棄看看。
對此,周軒翻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後發現,其實是可以「放棄中國籍」的,第十條明訂,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一、外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外國的;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公安部核准就過了,但是誰不能放棄呢?」周軒也特別點出第十二條規定中,明確寫著「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這讓他不禁質疑,所以李貞秀,她是什麼原因不能放棄中國國籍呢?沒有正當理由嗎?
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不能說的・秘密」、「嘩!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重要人物呢!」、「被發現了,帶任務的」、「情報間諜人員、解放軍,自己選一個」、「根本就是匪類!支持內政部強勢執法!!!」、「就是統戰的旗子啊!」、「雙重國籍任公職,此例一開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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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周軒翻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後發現,其實是可以「放棄中國籍」的,第十條明訂,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一、外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外國的;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公安部核准就過了,但是誰不能放棄呢?」周軒也特別點出第十二條規定中,明確寫著「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這讓他不禁質疑,所以李貞秀,她是什麼原因不能放棄中國國籍呢?沒有正當理由嗎?
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不能說的・秘密」、「嘩!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重要人物呢!」、「被發現了,帶任務的」、「情報間諜人員、解放軍,自己選一個」、「根本就是匪類!支持內政部強勢執法!!!」、「就是統戰的旗子啊!」、「雙重國籍任公職,此例一開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