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去年12月17日宣布,已核准8項軍售協議,其中包括82套M142「高機動性多管火箭系統」(HIMARS,海馬士)及420套陸軍戰術飛彈系統(ATACMS)、60門M109A7自走砲與60輛履帶式彈藥運輸車、1050枚標槍(Javelin)飛彈和相關裝備、1545枚拖式(TOW)飛彈、Altius 700M無人機系統等。國防部今(6)日表示,美政府已就「拖式飛彈續購」、「標槍反甲飛彈續購」、「M109A7 自走砲」等3項軍售案,正式向我方提供發價書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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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表示,美政府已就「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預算中「拖式飛彈續購」、「標槍反甲飛彈續購」、「M109A7 自走砲」等3項軍售案,正式向我方提供發價書草案,有效期至今年3月15日。依軍售作業制度,若未能獲得美方同意、展延發價書簽署效期,我方需於3月31日支付首期款。

國防部強調,美政府同意供售之武器裝備與彈藥,有助提升國軍整體防衛戰力,以應對當前險峻敵情威脅。目前,特別條例草案已送交立法院,惟尚未付委審議。國防部將向美方積極爭取,展延發價書簽署效期,避免因未於時限內簽署,導致全案取消。

國防部說明,特別條例所列軍購案項,均已與美方完成先期協調,確立供售意願、產線與交期等關鍵因素。建請立法院盡速完成審查,俾利國軍建軍備戰、嚇阻侵略,以維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