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十軍團機械化步兵第二三四旅去(114)年9月22日下午在台中市烏日區成功嶺基地靶場進行T91步槍射擊訓練時,發生邵姓士兵打靶受傷事故,造成其左側顏面嚴重槍創,經送醫後轉往三軍總醫院治療,目前生命跡象穩定。軍事檢察署日前偵查終結,認定事故並無他人刑責,另就傷兵照片遭散布部分,依法起訴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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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即由軍法專組柯學航檢察官指揮台中憲兵隊展開調查,並於隔日會同相關單位前往靶場履勘,查扣涉案T91步槍、戰術頭盔、防彈衣及現場錄影設備送驗。經鑑定,涉案步槍結構正常,並無膛炸情形,槍枝及現場僅檢出邵姓士兵本人DNA。


檢方調閱靶場監視畫面發現,邵員在完成臥射、跪射後進入立射階段,於收槍過程中,在槍內仍留有最後一發子彈的情況下突然擊發,子彈自其本人持槍射出,隨即倒地受傷。彈道鑑定亦顯示,彈頭自其上顎左側進入,向左眼方向行進後撞擊戰術頭盔,與影像及現場跡證相符。


軍檢綜合調查結果指出,部隊射擊訓練前置作業與安全編組均依規定執行,未發現制度或管理疏失,研判事故原因不排除與邵員個人操作槍枝不慎、未即時關閉保險等因素有關,查無他人應負刑事責任,相關結果已函知國防部及所屬單位,作為精進安全措施參考。


此外,針對邵員受傷照片在社群平台遭大量轉傳一事,軍檢另案偵辦,發現多名網友及社群管理者涉嫌非法散布傷兵影像。專案小組於全台多處同步搜索,通知12人到案說明,最終認定其中10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分別求處1年至8月不等徒刑,另2人獲緩起訴處分。軍檢強調,傷病人影像屬高度敏感個資,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任意蒐集、散布或轉傳,呼籲民眾及社群平台共同尊重隱私、遵守法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