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半世紀的婚姻仍敵不過誘惑!新北一名人妻意外發現,丈夫竟於2022年到2023年間與酒店公關發生婚外情。丈夫為博取紅顏一笑,不僅大手筆贈與賓士名車及上千萬元股票,更陸續匯款、給付現金總計高達240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儘管酒店公關辯稱「配偶權」非法律明文保護之權利,但法官認定其行為已嚴重破壞他人婚姻圓滿,依侵權行為判她應賠償元配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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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小曉與小義(均化名)是結婚50多年夫妻,育有一子一女,2025年4月小曉不小心看到丈夫一件民事判決書,才發現他早在2022年到2023年間與酒店公關小玟發生婚外情,除了發生性關係外,丈夫為討好小玟,先後匯款200萬、400萬及420萬元給對方,甚至支付約250萬元為小玟購買賓士車,並交付240萬元現金,此外,丈夫還將登記在女兒名下、價值約1000萬元的台泥循環能源科技公司股票過戶給小玟,總金額超過2400萬元。

小曉主張小玟在明知小義已有家室的情況下,仍執意與其發展親密往來,並藉此索取鉅額財物,此舉已嚴重破壞其婚姻圓滿與家庭生活,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請求100萬元的精神賠償。對此,小玟出庭則辯稱,配偶權並非民法明文規定的權利,既然該權利在法律認定上存有爭議,她的行為自然就不構成侵權,因此小曉也無權要求賠償,且求償金額過高。

法院指出,婚姻關係屬於法律所保障的身分法益,夫妻雙方依法均負有維持婚姻純潔的忠誠義務。針對本案,法院認定小玟在明知對方已婚的情況下,仍執意發展親密關係並收受鉅額財物,此舉顯然是刻意以違背社會善良風俗的方式侵害他人權利,已明確構成法律上的侵權行為。在綜合衡量雙方的經濟能力、教育程度、家庭背景以及對原告婚姻生活所造成的侵害程度後,法院最終裁定小玟應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全案可上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