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職業工會出事了!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截至3月17日,有2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此次遭勞保局點名的工會包括位於台南市安南區的「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以及桃園市桃園區的「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勞保局表示,兩會因長期未依規定繳納保費,已不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會員若申請勞保給付,將面臨被暫時拒絕的情況。
根據規定,職業工會若累計欠繳保費達2個月以上,即不得再向會員預收保費。勞保局強調,上述兩家工會目前已喪失預收資格,呼籲會員切勿再預先繳納費用,以免資金流向不明,進一步影響自身權益。
不過,勞保局也說明,若會員能提出已繳費證明,例如收據或匯款單,證明已將個人應負擔的保費繳交給工會,仍可申請相關保險給付;若無法提供證明,則需補繳個人應負擔部分,方能領取給付。
此外,勞保局也強調,若工會相關人員涉及挪用保費等違法情事,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相關行為已觸犯刑法業務侵占罪,一經判決,除須負擔刑責外,犯罪所得也將全數沒收。
勞保局提醒,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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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職業工會若累計欠繳保費達2個月以上,即不得再向會員預收保費。勞保局強調,上述兩家工會目前已喪失預收資格,呼籲會員切勿再預先繳納費用,以免資金流向不明,進一步影響自身權益。
不過,勞保局也說明,若會員能提出已繳費證明,例如收據或匯款單,證明已將個人應負擔的保費繳交給工會,仍可申請相關保險給付;若無法提供證明,則需補繳個人應負擔部分,方能領取給付。
此外,勞保局也強調,若工會相關人員涉及挪用保費等違法情事,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相關行為已觸犯刑法業務侵占罪,一經判決,除須負擔刑責外,犯罪所得也將全數沒收。
勞保局提醒,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