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型亮眼的女醫師與男友在家中爆發激烈衝突,咬傷男方的手,又拿菜刀衝過去揮舞,割傷男友的頭皮,因而對簿公堂。除了驗傷單,案發過程全被客廳監視器錄了下來,法院認定女醫師涉犯傷害、恐嚇危害安全2罪,雖是女醫師敗訴,但法官在判決書中同時譴責雙方雖然沒結婚,但從同居以及共同撫養小孩的生活型態而言,無異於已婚夫妻,卻不思如何適當紓壓,只會一味將壓力灌到另一半身上,遭受責難的人也欠缺有效溝通與同理心,終致毫無互信、疏離敵對;女醫師的行為是該處罰,判刑除了符合比例原則,也應思考是否可讓夫妻保持溝通、解決過往衝突,因此判處女醫師拘役80天,可易科罰金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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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共有兩波衝突,第一次發生在2024年3月6日下午4點多,女醫師張嘴啃咬男友右手的手背,再從廚房拿出菜刀,走向男友上下揮舞並劃傷他的頭皮。第二次衝突是同年3月7日凌晨5點多,女醫師又進廚房拿菜刀出來揮舞,導致男友心生畏懼

由於家中客廳安裝監視器,女醫師兩度揮刀的畫面都有錄影為證,男友就醫驗出右手背有1*2cm、3*2cm擦傷(女醫師的齒痕)、頭皮有1*0.2cm的撕裂傷(女醫師揮刀劃傷),法院藉此認定女醫師犯傷害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各處拘役50天、40天,應執行80天。

男友主張,女醫師之前就常常持刀威脅或攻擊他,他就醫時還有臉部、左耳、頸部等擦傷,都在案發那一陣子受傷的;女醫師兩次持刀揮舞都有說出「要你死」,這也是恐嚇行為。

女醫師否認恐嚇男友「要你死」,法院調查,女醫師出刀時看似有講話,不過客廳監視器錄下的雜音太大,聽不清楚雙方對話,不能只憑男友單方面的控訴而認定有說「要你死」。至於男友除了頭皮撕裂傷以外的傷勢,對照監視畫面中女醫師的攻擊動作,也無法證明是因為揮舞菜刀而成傷。

法官審酌這對同居情侶雖無婚姻之名,實際上與合法結婚的夫妻並無差別,而且有一起撫育子女,卻沒有共思共營健全生活方式,又不能就個人日常生活累積的不滿情緒或壓力,尋求適當途徑宣洩,僅在家中一味溢注在他方身上,受到他方溢注壓力、情緒的一方則因欠缺有效溝通,無法適度同理他方,終成相處上嫌隙,雙方本應架構的信任基礎因此蕩然無存,終使關係疏離,甚至轉為敵對態度。

法官觀察女醫師與男友其餘官司進行的情形,認定其他法官的想法都差不多,希望藉由本案讓雙方尋求回歸正常生活的途徑,或者為了子女最佳利益尋求適合照護的可能,而展開彼此對話的契機。

法官指出,科處刑罰目的除了應報、預防功能以外,還需要思考如何使被告與告訴人得以「保持雙向溝通」、「解決過往衝突」及「預防紛爭再現」等修復功能,而非只符合比例原則,考量女醫師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大學學歷以及月收入40到50萬元,判處拘役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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