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宿舍性平申訴案持續延燒,教育部今(30日)正式說明,已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規定,要求台灣大學立即重啟調查程序,並強調若校方未落實,將進一步祭出行政懲處措施。
台大宿舍性平申訴涉案宿舍輔導員日前已於本月26日經台北地方法院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刑事責任初步確立。然而在行政面向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早於2025年10月16日判決撤銷原處分並要求重啟程序,但台大迄今仍未啟動性別平等調查,引發外界質疑。
受害學生與台大學生會今偕同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指控校方無視司法判決,持續以「本案已調查完成」為由拒絕受理,形同以行政手段阻撓救濟,並對當事人造成二度傷害。學生會指出,自行政訴訟勝訴後,教育部即要求校方依法妥處並限期完成性平會再審議,但截至2026年3月仍未見具體進展,批評教育部監督不力。
對此,教育部回應表示,早於2025年8月19日性平會臨時會議即決議,要求台大停止該名住宿輔導員職務,並禁止與受害學生接觸,同時持續追蹤行政訴訟及刑事案件結果。
教育部指出,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同年10月判決撤銷原處分後,即函請台大依法處理並送交校內性平會審議是否重啟調查,惟校方於11月回函表示,將待最高行政法院及刑事判決結果再行辦理。
其後,教育部於2025年12月23日再次透過性平會決議,要求台大限期召開性平會,針對程序瑕疵及重啟調查進行審議,但依校方2026年3月23日回函顯示,相關要求仍未落實。
教育部進一步表示,已於2026年3月26日召開性平會,認定台大未依法院判決補正程序,亦未就爭議事實依法審議,已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0條第3項規定作成決議,要求台大「立即重啟調查」,且該決議依法視同校方性平會決議,校方應即配合辦理。
教育部強調,若台大後續仍未執行,將依同法第40條第4項規定,將相關違失納入學校評鑑,並可能扣減獎補助、進行行政考核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針對涉案人員去留問題,台大回應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指出該名住宿輔導員將不再任職於學校。不過校方未說明是否仍以其他形式留任校內,也未正面回應是否重啟性平調查,相關爭議仍待釐清。
此外,學生會亦揭露,本案歷時超過三年,當事學生在訴訟期間持續遭受網路騷擾與個資外洩,甚至在社群平台Dcard上遭匿名威脅,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呼籲外界停止對受害者的攻擊與隱私侵害。
學生會並重申,既然刑事判決已出,校方應全面公開當事人目前任職狀況,並立即解除其所有校內職務,以確保校園安全,同時呼籲教育部儘速落實監督權責,保障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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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學生與台大學生會今偕同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指控校方無視司法判決,持續以「本案已調查完成」為由拒絕受理,形同以行政手段阻撓救濟,並對當事人造成二度傷害。學生會指出,自行政訴訟勝訴後,教育部即要求校方依法妥處並限期完成性平會再審議,但截至2026年3月仍未見具體進展,批評教育部監督不力。
對此,教育部回應表示,早於2025年8月19日性平會臨時會議即決議,要求台大停止該名住宿輔導員職務,並禁止與受害學生接觸,同時持續追蹤行政訴訟及刑事案件結果。
教育部指出,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同年10月判決撤銷原處分後,即函請台大依法處理並送交校內性平會審議是否重啟調查,惟校方於11月回函表示,將待最高行政法院及刑事判決結果再行辦理。
其後,教育部於2025年12月23日再次透過性平會決議,要求台大限期召開性平會,針對程序瑕疵及重啟調查進行審議,但依校方2026年3月23日回函顯示,相關要求仍未落實。
教育部進一步表示,已於2026年3月26日召開性平會,認定台大未依法院判決補正程序,亦未就爭議事實依法審議,已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0條第3項規定作成決議,要求台大「立即重啟調查」,且該決議依法視同校方性平會決議,校方應即配合辦理。
教育部強調,若台大後續仍未執行,將依同法第40條第4項規定,將相關違失納入學校評鑑,並可能扣減獎補助、進行行政考核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針對涉案人員去留問題,台大回應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指出該名住宿輔導員將不再任職於學校。不過校方未說明是否仍以其他形式留任校內,也未正面回應是否重啟性平調查,相關爭議仍待釐清。
此外,學生會亦揭露,本案歷時超過三年,當事學生在訴訟期間持續遭受網路騷擾與個資外洩,甚至在社群平台Dcard上遭匿名威脅,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呼籲外界停止對受害者的攻擊與隱私侵害。
學生會並重申,既然刑事判決已出,校方應全面公開當事人目前任職狀況,並立即解除其所有校內職務,以確保校園安全,同時呼籲教育部儘速落實監督權責,保障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