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2025)年六月修正《法院組織法》,社會矚目案件得視情形將言詞辯論公開播送,據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向合議庭聲請言詞辯論、宣判直播,但經合議庭審酌後,僅准許公開播送,該檔案預計將於今(31)日上線。
根據去年修正的《法院組織法》,地方法院審理社會矚目或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時,得審酌依照各種情形將言詞辯論、宣判內容公開播送,採取單一鏡頭、定向定焦方式拍攝,並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播出。因此,柯文哲26日的法院影像預計將於今日上線。
根據《中央社》報導,北院早在宣判前即完成相關影音檔案整理,以符合「公開播送時間不得逾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之規定,而法院目前也已在官網的「便民服務」區設置「法庭公播」專區,供外界閱覽法院影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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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社》報導,北院早在宣判前即完成相關影音檔案整理,以符合「公開播送時間不得逾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之規定,而法院目前也已在官網的「便民服務」區設置「法庭公播」專區,供外界閱覽法院影音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