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收賄圖利等案,上月26日一審被判17年有期徒刑。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公開播送」言詞辯論、宣判錄音、錄影等內容,累積觀看數超過5.4萬次,持續引發各界討論。對此,律師蘇詣倫直言,「柯文哲案件就是滿滿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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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詣倫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案件有五大特權,首先是「被告身分的差別待遇」,柯文哲以被告身分在法庭砲轟檢察官的時候,法官幾乎沒有一定制止、呵斥的行為,「一般人呢?早就被法官電到臭頭。」

蘇詣倫指出,第二「檢察官部分的差別待遇」,柯文哲案,搞到檢察官當庭解釋「檢察官在幹嘛」,檢察官被迫以類似老師的身份,鄭重告知被告,身為檢察官的義務,若一般人,檢察官永遠像機器人回答:「如起訴狀所載」、「如證據清單所載」、「請依法審酌」,被告如果不滿意,檢察官只會像看動物園的動物一樣對你傻笑,「跟你說明解釋?你以為你是柯文哲喔有這種優惠待遇。」

蘇詣倫續指,第三「案件處理神速」,柯文哲從偵查到一審大概一年多,法盲只覺得為什麼鄭文燦這麼久,柯文哲這麼快,殊不知,快對被告才是有利的,因為法官檢察官案件記憶比較熟悉,錯誤的機率低,而且法盲也不知道,被告等判決是個煎熬,案件趕快結束,情緒才會有辦法平復。

蘇詣倫表示,第四「行政流程飛快」,柯文哲法庭直播,判決後五天內就上傳,一般人要法庭「錄音」,都要等一兩個月法院核准,「柯文哲的是影片耶,法院根本窮盡全力先處理他的案件吧。」

蘇詣倫分析,最後一點則是「律師部分的差別待遇」,法院對柯文哲的律師,可謂極盡優待,在法庭上說搭公車、騎腳踏車這種圖片,居然可以丟上去拿來作為說服法官的東西,「一般人的律師,如果在法庭上跟法官說,我的客戶都騎腳踏車上班,我的客戶都拿市長獎,你看法官會不會砲轟律師?」

蘇詣倫最後表示,柯文哲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被告,跟你借筆記來抄還嫌對方字太醜,這個刻薄的情緒在法庭上、生活中表露無遺。永遠都覺得身邊的人要欺負他,法官要欺負他、檢察官也要欺負他,民進黨要欺負他,國民黨也有可能欺負他,川普也好像要欺負他,「至於鄭律師,完全不是一般律師該有對案件的態度,假設啦2028鄭深元三個字出現在民眾黨不分區的名單上,一點都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