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廣集團本屆董監事任期早在去年5月19日屆滿,文化部第一波名單14名候選董事只有4人通過,第二波名單包含運動部長李洋推薦的前職棒選手彭政閔與鞍馬王子李智凱。不過,8名審查委員今(9)日聯名批評文化部不遵循《公共電視法》精神因此請辭,文化部表示,請審查委員勇於承擔責任、回到審查會議上,針對目前的所推薦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實質審查,才不辜負社會的託付。
第一波董監事名單在去年12月中歷經多輪投票後只有4人通過,文化部原訂要在4月16日第2次審查會,但今日8名在野黨推舉的審查委員繼提出應延後審查廣徵各政黨候選人意見後,再度連署向立法院請辭審查委員一事。
文化部回應,從整部《公共電視法》來看,49條條文沒有一條寫到需要「政黨協商」這個程序;委員一再提所謂「往例」,如果真有此往例,為何過去如第5屆經過5次選任、第7屆3次,各將近1000天的審查;如果再放遠看中選會的前例,經過協商的結果為何,相信全國民眾都看在眼裡。文化部表示,「這不叫做政黨協商,這是政治勒索和綁架」。
第二波名單補提名10名董事候選人為江前緯、吳其勲、李智凱、阮金紅、林照真、高翊峯、陳潔瑤、彭政閔、黃韻玲、詹怡宜(依姓氏筆劃排序);1名監事候選人為專精於智慧財產權、娛樂法的林佳瑩。文化部指出,此次名單已經是廣徵各界意見後的最佳名單,無論從專業、族群、年齡、多元性、社會公信力等各方面都是一時之選,「何來個人私器之說」。
文化部在3月中進行審查委員會時間調查時,原已決定4月1日出席人數即已達法定開會人數,但有鑒於在野黨推舉的委員人數低於執政黨,因此為了公平起見,文化部再次重新調查,並且決定4月16日召開審查會議。文化部如此善意的決定,換來的卻是「用真心換來絕情」。
文化部強調,當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由立法院各黨派推舉的那一刻開始,審查委員就被授權代表社會公正人士審查臺灣公共媒體董監事會的責任,如果各黨派都認為所推舉的審查委員是具有社會公信力的角色,受推舉的委員就應該執行被賦予的責任與義務,不應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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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回應,從整部《公共電視法》來看,49條條文沒有一條寫到需要「政黨協商」這個程序;委員一再提所謂「往例」,如果真有此往例,為何過去如第5屆經過5次選任、第7屆3次,各將近1000天的審查;如果再放遠看中選會的前例,經過協商的結果為何,相信全國民眾都看在眼裡。文化部表示,「這不叫做政黨協商,這是政治勒索和綁架」。
第二波名單補提名10名董事候選人為江前緯、吳其勲、李智凱、阮金紅、林照真、高翊峯、陳潔瑤、彭政閔、黃韻玲、詹怡宜(依姓氏筆劃排序);1名監事候選人為專精於智慧財產權、娛樂法的林佳瑩。文化部指出,此次名單已經是廣徵各界意見後的最佳名單,無論從專業、族群、年齡、多元性、社會公信力等各方面都是一時之選,「何來個人私器之說」。
文化部在3月中進行審查委員會時間調查時,原已決定4月1日出席人數即已達法定開會人數,但有鑒於在野黨推舉的委員人數低於執政黨,因此為了公平起見,文化部再次重新調查,並且決定4月16日召開審查會議。文化部如此善意的決定,換來的卻是「用真心換來絕情」。
文化部強調,當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由立法院各黨派推舉的那一刻開始,審查委員就被授權代表社會公正人士審查臺灣公共媒體董監事會的責任,如果各黨派都認為所推舉的審查委員是具有社會公信力的角色,受推舉的委員就應該執行被賦予的責任與義務,不應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