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業受到政府修法及弊案纏身,近期陷入形象危機。近期又出現針對漁電共生養殖效果出現質疑,太陽光電七大公協會9日發出聲明,該個案未能完整反映產業養殖實況,不應以少數個案否定漁電共生複合利用,持續推動能源業者與養殖協會合作,能源業負責設施與基礎建設優化,養殖職人專責生產,「讓養殖回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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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中華民國再生能源商業同業公會、綠能暨永續發展聯盟太陽光電委員會、中華民國商業總會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及中華民國太陽光電暨儲能品質安全協會等七大太陽光電產業公協會共同發布聲明。

聲明指出,漁電共生是以養殖與能源協作為基礎,並以「實際養殖」作為制度運作的重要前提,亦為案場合法營運的法定前提。相關案場在符合法規及審查機制下,已逐步進入穩定養殖並具持續產出能力階段。

整體而言,國內漁電共生實際使用面積仍占整體養殖土地的極低比例,近期流傳相關影像,多屬少數個案或正處於模式調整期場域,尚難反映整體產業發展情形,「本會嚴正聲明,整體產業多數業者持續投入養殖經營與技術精進,相關成果應於完整脈絡下加以理解與客觀評估」,會對未依計畫落實養殖經營行為不予認同。

他們也舉出魚電共生實績,如大亞集團台南志光案場在建置光電設備同時,連同老舊漁塭進行現代化重建,賦予傳統漁業嶄新樣貌。透過業者資金挹注,降低養殖門檻與成本,協助漁民分散風險。

台泥綠能嘉義案場於嘉義布袋與義竹導入智慧養殖技術與益生菌輔助,協助漁民翻轉生機,並招聘平均35歲的「科技魚青」投入產業。此外,推出全台首創的漁電共生主題遊程「尋光記」,將能源設施轉化為有溫度的農村故事。

七大公協會為增進社會信任,將持續深化以下自主管理措施,包括落實專業分工,持續推動能源業者與養殖協會合作,讓養殖回歸專業;鼓勵業者安裝智慧監控設施與全面申請產銷履歷,提升制度透明度,並常設溝通機制,建立社會溝通窗口,主動蒐集意見並回應關切事項,提升社會信任度。

鍾泓良編輯記者

畢業於政治大學新聞系、英國愛丁堡大學民族主義研究所碩士
過去負責路線包括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工務局、產發局,衛福部、行政院;現今主責經濟部、國發會、主計總處、學研單位等
專門領域包括總體經濟、能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