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芬園鄉驚爆違法廚餘養豬案件,縣府聯合稽查小組12日清晨突襲查緝,查獲2處中大型養豬場涉嫌違規使用廚餘及動物性廢渣餵養豬隻,當場查扣3輛廚餘清運車。依規定,業者初次違規即面臨40萬元以上罰鍰,最重可達400萬元,並將取消申請轉用飼料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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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動防所指出,昨天清晨7時30分,針對位於芬園鄉的養豬業者涉嫌違法使用廚餘餵養豬隻,該所聯合彰化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環保局及彰化縣警局彰化分局芬園分駐所,執行跨機關突襲稽查,在現場一處豬場查獲3輛清運車載運廚餘,並於另一處豬場查獲未經核准的動物性廢渣於調配槽內使用。

動防所表示,本案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其中雞蛋屬農業事業廢棄物,依法僅能作堆肥用途,不得作為飼料來源。即使有業者否認餵食廚餘,但現場事證明確,仍將依法開罰。

動防所指出,今年初大城鄉曾有僅飼養2頭豬的違規案例,即遭重罰40萬元;此次查獲的兩場規模達2000至3000頭,屬中大型養豬場,裁罰金額將從40萬元起跳,最高可達400萬元,並取消申請轉用飼料補助資格。

此外,縣府已對涉案豬場啟動14天移動管制,禁止豬隻外運,並全面改用合格飼料,同時針對場內豬隻進行採樣檢驗,送交國立中興大學動物疾病診斷中心進行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須待初驗與複驗皆為陰性,才能解除管制。

因應國際非洲豬瘟疫情風險持續存在,彰化縣自114年12月29日起公告全縣養豬場全面禁止搬運廚餘餵養豬隻,然動防所查出該業者為規避查緝,利用假日凌晨自台中地區載運廚餘進入豬場,廚餘來源疑以餐飲等事業為主。動防所啟動「非洲豬瘟廚餘聯合稽查小組」,針對清運車輛行駛路徑及場區周邊進行布點監控,進而查獲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