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殺人等重大刑案、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張錫銘,入獄近20年後多次爭取假釋未果,甚至提起行政訴訟試圖翻案。案件一審曾因程序瑕疵獲得「部分勝訴」,但案件進入二審後出現逆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審判決同樣存在調查不足問題,最終撤銷原判決,改判張錫銘敗訴,並將案件發回重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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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錫銘過去於1995年至2005年間涉及多起重大刑案,包括殺人、擄人勒贖等罪行,震驚社會,最終遭判處無期徒刑。其所涉10項罪名合併執行為55年6月,其中更有3罪為無期徒刑。長期服刑期間,他已多次向矯正署申請假釋,累計約20次,但均遭駁回。矯正署過去在駁回理由中指出,張錫銘犯行情節重大,且多數案件尚未與被害人或遺屬達成和解,仍有持續觀察之必要,因此不同意其假釋申請。不過,張錫銘不服相關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案件進入司法審理程序。

一審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時發現,獄方所提供的假釋審查資料中,「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欄位竟沿用2018年舊資料,長達6年未更新,也未再進行補件或追蹤。法院認為,在資訊未充分更新的情況下即作成駁回處分,程序上存在瑕疵,因此撤銷原處分,但並未直接判准假釋。對此結果,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進一步審酌,認為原審在尚未釐清被害人及遺屬最新意見的情況下,即逕行作出撤銷處分判決,同樣存在調查不足的問題。

最終二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並將案件發回相關機關重新調查與審酌。換言之,張錫銘目前仍未獲假釋,後續是否有機會再度提出申請,仍須視調查結果與矯正機關審酌而定。

林梵墨編輯記者

畢業於高雄醫學大學,歷任杏輝藥廠與生技公司研發與檢驗部門,專注於藥物開發與藥理機轉研究,具備細胞分子生物學、動物實驗、藥物研發及天然植萃產品開發經驗。曾任《科技島》新聞編輯,負責光電、半導體、生命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