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幸運拿到中獎發票,獎金仍可能全數歸零!近日有一位 A 姓男子長期經營網路平台販售物品,取得平台開立、品名為「手續費」的 1000 元雲端發票,幸運對中當期 100 萬元大獎。雖然發票沒打上統編,最終仍無法領到獎金,國稅局也詳細解釋了其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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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百萬發票變廢紙一張!國稅局揭原理:沒統編也一樣

台北國稅局分享近期一起實際案例:有位 A 先生長期透過網路平台販售商品,近期幸運對中當期雲端發票 100 萬元大獎,但這張中獎發票是由拍賣平台所開立,且品名註明為「手續費」。

儘管這張發票上並沒有打上公司統編,看似符合一般消費者的兌獎身分,但國稅局在例行查核中發現,A 先生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即從事營業行為,實質上仍具備「營業人」身分,因此依法判定該張發票不具給獎資格。簡單來說,A先生獲得這張網購平台發票的當下,身分被認定為營業人,自然無法拿到獎金。


▲統一發票1、2月中獎發票號碼一圖看。(圖/NOWNEWS製)

為什麼會有這個規定?統一發票設立初衷曝光

事實上,統一發票設立「中獎機制」的初衷,是為了鼓勵「一般消費者」在購物時主動向店家索取發票,藉由消費者的力量來防堵店家逃漏稅。

對於營業人(老闆們)來說,買賣東西本來就有義務要索取發票作為記帳或報稅的憑證。因此,無論有沒有去登記立案,只要這張發票是為了生意而產生的花費,就不在國家鼓勵兌獎的範圍內。

總結來說,做生意取得的進項發票(例如平台手續費、進貨費、廣告費等),即便上面沒有打上統編,只要被國稅局查出是營業用途,中獎獎金都是無法兌領的。提醒小型創業者與網拍賣家們一定要特別留意這項規定,以免中了大獎卻落得一場空歡喜。

▲統一發票設立「中獎機制」的初衷,是為了鼓勵「一般消費者」在購物時主動向店家索取發票,藉由消費者的力量來防堵店家逃漏稅,因此營業用途的發票都會不予領獎。(圖/Gemini生成)
▲統一發票設立「中獎機制」的初衷,是為了鼓勵「一般消費者」在購物時主動向店家索取發票,藉由消費者的力量來防堵店家逃漏稅,因此營業用途的發票都會不予領獎。(圖/Gemini生成)
潘毅編輯記者

我是潘毅,畢業於文化大學新聞系,踏入媒體圈至今五年,目前是《NOWNEWS》家庭消費中心一員,對於生活、旅遊、3C科技、寵物、動漫及遊戲電競等多元領域的報導都有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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