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具有高人氣的跨國美食品牌「一蘭拉麵」,前年(2024)爆發內鬨,負責撈湯的郭姓員工為了指點新人,沒在第一時間注意到負責煮麵的曾姓同事要求倒湯,因此起了衝突,之後第二碗麵需要「硬麵」,依據店規,應該先倒湯、再下麵煮10秒鐘,但曾姓同事撈麵出來時,發現碗裡沒有湯,二度開罵並以肩膀撞傷郭姓員工的胸口,還奪走湯杓自己撈湯,事後他遭傷害罪起訴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換句話說,他為了拉麵工序問題失控動手的代價是2萬元。
從日本紅到海外的連鎖拉麵「一蘭拉麵」,事業版圖擴及美國、香港及台灣,其中在台有3家分店:台北本店、台北本店別館、台中朝富店。位於信義計畫區的台北本店是一蘭拉麵全台首家分店,2017年開幕後生意最旺、最常排隊,同時也是發生員工打人事件的案發地點。
依據判決書內容,2024年5月7日中午12點18分,負責撈湯的郭姓員工與負責煮麵的曾姓同事因為工序問題發生爭執,曾姓男子以右肩撞擊郭姓男子左胸、頂開郭姓男子之後,取走他手中的湯杓自行撈湯。郭姓員工事後就醫檢查,發現左側前胸壁挫傷,因此提告傷害罪。
兩名員工都承認因為出餐調理方式起爭執,但所謂「工序問題」究竟是什麼意思?在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曾傳喚一蘭拉麵台北本店在場目擊的員工,證實郭姓男子當時正在指導新同事,沒聽到曾姓同事請他倒湯而發生第一次爭吵,他補湯之後,被店內的「現場責任者」要求先去別的崗位,但他不認為自己有錯,也跟現場責任者吵起來,這時曾姓同事下第二碗「硬麵」,叫郭姓員工倒湯,他因為還在跟現場責任者吵架而漏聽指令。
曾姓同事煮麵10秒後撈起來,看到碗中沒湯,立刻質問郭姓員工,但他認為曾姓同事沒遵守店規,硬麵在煮麵前就要先把湯倒入碗中,因此再度與曾姓同事吵起來,不但手中的湯杓遭曾姓同事奪走,還被撞傷左胸。
台北地院審酌,曾姓男子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紛爭,以肩膀撞胸口的方式傷害告訴人,他雖認罪、犯後態度尚可,不過並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賠錢,再考量曾姓男子大學畢業、從事餐飲業月薪約4到5萬元、需要扶養母親等因素,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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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判決書內容,2024年5月7日中午12點18分,負責撈湯的郭姓員工與負責煮麵的曾姓同事因為工序問題發生爭執,曾姓男子以右肩撞擊郭姓男子左胸、頂開郭姓男子之後,取走他手中的湯杓自行撈湯。郭姓員工事後就醫檢查,發現左側前胸壁挫傷,因此提告傷害罪。
兩名員工都承認因為出餐調理方式起爭執,但所謂「工序問題」究竟是什麼意思?在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曾傳喚一蘭拉麵台北本店在場目擊的員工,證實郭姓男子當時正在指導新同事,沒聽到曾姓同事請他倒湯而發生第一次爭吵,他補湯之後,被店內的「現場責任者」要求先去別的崗位,但他不認為自己有錯,也跟現場責任者吵起來,這時曾姓同事下第二碗「硬麵」,叫郭姓員工倒湯,他因為還在跟現場責任者吵架而漏聽指令。
曾姓同事煮麵10秒後撈起來,看到碗中沒湯,立刻質問郭姓員工,但他認為曾姓同事沒遵守店規,硬麵在煮麵前就要先把湯倒入碗中,因此再度與曾姓同事吵起來,不但手中的湯杓遭曾姓同事奪走,還被撞傷左胸。
台北地院審酌,曾姓男子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紛爭,以肩膀撞胸口的方式傷害告訴人,他雖認罪、犯後態度尚可,不過並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賠錢,再考量曾姓男子大學畢業、從事餐飲業月薪約4到5萬元、需要扶養母親等因素,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