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8)日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納入法律規範。未來醫院急性一般病床的三班護病比,將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病人安全及護理人員勞動權益訂定標準,並至少每3年檢討一次,必要時可進行調整,且明定醫療機構分3等級,罰則最重可停業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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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總統賴清德在競選期間曾承諾「2年內完成三班護病比入法」,但相關進度遲未明確,引發基層護理人員不滿。日前多個護理團體更冒雨號召上千人前往衛福部抗議,現場綁上寫有「三班護病比、必須入法」的黃絲帶,並不斷高喊「拒絕政策空轉」,要求盡速完成法制化。

藍白再度聯手!三讀過關國民黨團版本

今日院會中,國民黨與民眾黨團分別提出《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再修正動議,最終藍白攜手支持國民黨團版本,表決結果共有110位立委出席,其中60票贊成、50票反對,修正條文順利三讀過關。通過條文明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的三班護病比比例,須由中央主管機關綜合考量病人安全維護與護理勞動權益後訂定,同時建立定期檢討機制。

此外,三讀條文也指出,首次納入設置標準的三班護病比,將以民國113年3月1日施行的現行標準作為基準,並明定醫療機構分地區醫院、醫院、醫學中心3等級,若累計達3次未改正,最重可罰停業1年。

林翊涵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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