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成分為依托咪酯(Etomidate)的「喪屍煙彈」近年來成為全球毒品查緝的重點,在馬來西亞與多個東南亞國家也成為跨國緝毒與邊境管控的焦點,日前兩名馬來西亞籍青年涉嫌將超過1萬2000支含麻醉劑依托咪酯的電子煙,經陸路走私入境新加坡,被控觸犯毒品與電子煙相關法規並提控上法庭。
根據法院文件,24歲的Nurain Ismail與26歲的Muhammad Izzat Emer Mohd Hassan,被控從馬來西亞駕車經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時,車內載有1萬2273個疑似含依托咪酯的喪失煙彈。案件曝光後,兩人已被正式提控,並預計於下月26日再次出庭受審。若罪名成立,兩人可能面臨3年至20年監禁;其中Izzat還可能被判處5至15下鞭刑。
新加坡政府自去年9月起已將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正式列入《濫用毒品法令》下的C級受管制毒品。隨後當局於今年3月修訂《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令》,大幅提高持有、使用、進口與販售電子煙的最高刑責。新法將涉及依托咪酯電子煙的濫用行為,明確納入毒品犯罪範疇,並對相關行為施以更嚴厲刑罰。
官方數據顯示,新加坡保健促進局與衛生科學局在今年第一季度,於海陸空關卡共查獲超過2萬6000件電子煙及相關零件,並破獲24起走私案件,顯示當局正全面加強邊境與市場執法。新制上路首週即有232人因違法使用電子煙被捕,其中14人經檢測確認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
依據現行法規,在新加坡使用電子煙者,不論國籍皆可被處最高2000新幣(約新台幣4.75萬元)罰款;若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除須接受強制監管與戒毒治療外,重犯者可面臨至少一年監禁。若涉及販售、經銷或進口,最高可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並施以15下鞭刑。對外籍人士而言,違規者在離境後可能遭永久禁止再入境。
新加坡自2018年起即全面禁止電子煙的購買、持有、使用與販售。當局近年更將電子煙問題提升至毒品治理層級,顯示政策態度持續收緊。與此同時,區域內各國也逐步加重相關刑責,例如台灣已於2024年將依托咪酯類物質升列為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或販售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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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自去年9月起已將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正式列入《濫用毒品法令》下的C級受管制毒品。隨後當局於今年3月修訂《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令》,大幅提高持有、使用、進口與販售電子煙的最高刑責。新法將涉及依托咪酯電子煙的濫用行為,明確納入毒品犯罪範疇,並對相關行為施以更嚴厲刑罰。
官方數據顯示,新加坡保健促進局與衛生科學局在今年第一季度,於海陸空關卡共查獲超過2萬6000件電子煙及相關零件,並破獲24起走私案件,顯示當局正全面加強邊境與市場執法。新制上路首週即有232人因違法使用電子煙被捕,其中14人經檢測確認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
依據現行法規,在新加坡使用電子煙者,不論國籍皆可被處最高2000新幣(約新台幣4.75萬元)罰款;若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除須接受強制監管與戒毒治療外,重犯者可面臨至少一年監禁。若涉及販售、經銷或進口,最高可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並施以15下鞭刑。對外籍人士而言,違規者在離境後可能遭永久禁止再入境。
新加坡自2018年起即全面禁止電子煙的購買、持有、使用與販售。當局近年更將電子煙問題提升至毒品治理層級,顯示政策態度持續收緊。與此同時,區域內各國也逐步加重相關刑責,例如台灣已於2024年將依托咪酯類物質升列為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或販售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