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失業救命錢來了!為因應國際情勢對台灣就業市場帶來的影響,勞動部持續推動勞工就業通計畫,其中針對製造業與照顧服務業推動「缺工就業獎勵措施」,不但協助失業勞工快速轉職補足缺工問題,也讓符合資格勞工領到最高10萬8000元補助,《NOWNEWS》也整理出詳細申請資格條件、以及申請步驟。
失業救命錢誰能申請?「缺工就業獎勵」申請對象與條件
勞動部指出,這項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失業勞工受僱於特定行業,紓緩特定產業的缺工情形。申請對象分為勞工與雇主兩大類,資格規範如下:
勞工申請資格
有意願受僱於特定行業之失業勞工,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情形一: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者。
情形二:屬於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
情形三: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業評估推薦者。
排除對象:若失業勞工從事主管人員、經理人員、商業及行政專業人員、商業及行政助理專業人員、事務支援人員等行政管理內勤工作,則不適用本補助要點。
特定職能要求:若欲從事「機構照護服務工作」之勞工,除符合上述條件外,尚須受過照顧服務員應有時數之專業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明或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勞動部推出「缺工就業獎勵措施」,讓符合資格勞工領到最高10萬8000元補助。(圖/勞動部) 雇主適用資格
行業類別:屬於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審查標準所定之「特定製程行業」或「特殊時程行業」。
證明文件:具有經濟部工業局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核發之特定製程、特殊時程行業之證明文件。
薪資基準:雇主辦理求才登記時,求才薪資必須達到勞動部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公告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以上。
如何拿到津貼?核發的三大關鍵條件
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予雇主後,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開始領取受僱期間的津貼:
條件一「及時回覆」:須於推介之翌日起 7 日內,將「就業與否回覆卡」送達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條件二「穩定就業」:必須在同一個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 30 日以上。
條件三「工時達標」: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必須達到 35 小時以上。
缺工就業獎勵最高領10.8 萬!待越久領越多
本項就業獎勵措施採取「階梯式遞增」的獎勵機制,鼓勵勞工在缺工產業長期留任。每人最長發給 18 個月,津貼額度規劃如下:
第一階段(第 1 個月至第 6 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 5,000 元。
第二階段(第 7 個月至第 12 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 6,000 元。
第三階段(第 13 個月至第 18 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 7,000 元。
透過長達 18 個月的穩定補助,提供勞工投入特定製程或照顧服務產業的實質誘因,最高可領滿 10.8 萬元。
▲勞動部推出「缺工就業獎勵措施」申請流程。(圖/勞動部) 勞工與企業雙贏!「勞工就業通計畫」打造正向循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勞工就業通計畫」進一步整合了多元就業資源。對於受國際情勢影響的產業失業勞工,除了依法協助請領失業給付、提供客製化媒合服務外,還搭配了「勞工跨域就業補助」及「缺工就業獎勵」,全力協助勞工排除就業障礙、儘速重返職場。
同時,該計畫也從雇主端著手,提供「僱用獎助」、「工作崗位訓練補助」及「職務再設計」等支持措施。這不僅降低了企業的用人與培育成本,也大幅提高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的意願,成功形成「勞工願意做、企業願意用」的正向循環,在穩定國內就業的同時,也達到降低國內聘僱外籍勞工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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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這項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失業勞工受僱於特定行業,紓緩特定產業的缺工情形。申請對象分為勞工與雇主兩大類,資格規範如下:
勞工申請資格
有意願受僱於特定行業之失業勞工,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情形一: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者。
情形二:屬於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
情形三: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業評估推薦者。
排除對象:若失業勞工從事主管人員、經理人員、商業及行政專業人員、商業及行政助理專業人員、事務支援人員等行政管理內勤工作,則不適用本補助要點。
特定職能要求:若欲從事「機構照護服務工作」之勞工,除符合上述條件外,尚須受過照顧服務員應有時數之專業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明或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行業類別:屬於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審查標準所定之「特定製程行業」或「特殊時程行業」。
證明文件:具有經濟部工業局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核發之特定製程、特殊時程行業之證明文件。
薪資基準:雇主辦理求才登記時,求才薪資必須達到勞動部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公告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以上。
如何拿到津貼?核發的三大關鍵條件
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予雇主後,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開始領取受僱期間的津貼:
條件一「及時回覆」:須於推介之翌日起 7 日內,將「就業與否回覆卡」送達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條件二「穩定就業」:必須在同一個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 30 日以上。
條件三「工時達標」: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必須達到 35 小時以上。
缺工就業獎勵最高領10.8 萬!待越久領越多
本項就業獎勵措施採取「階梯式遞增」的獎勵機制,鼓勵勞工在缺工產業長期留任。每人最長發給 18 個月,津貼額度規劃如下:
第一階段(第 1 個月至第 6 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 5,000 元。
第二階段(第 7 個月至第 12 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 6,000 元。
第三階段(第 13 個月至第 18 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 7,000 元。
透過長達 18 個月的穩定補助,提供勞工投入特定製程或照顧服務產業的實質誘因,最高可領滿 10.8 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勞工就業通計畫」進一步整合了多元就業資源。對於受國際情勢影響的產業失業勞工,除了依法協助請領失業給付、提供客製化媒合服務外,還搭配了「勞工跨域就業補助」及「缺工就業獎勵」,全力協助勞工排除就業障礙、儘速重返職場。
同時,該計畫也從雇主端著手,提供「僱用獎助」、「工作崗位訓練補助」及「職務再設計」等支持措施。這不僅降低了企業的用人與培育成本,也大幅提高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的意願,成功形成「勞工願意做、企業願意用」的正向循環,在穩定國內就業的同時,也達到降低國內聘僱外籍勞工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