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近期捲入失智風波,妻子周美青、大姊馬以南罕見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後續將由馬以南擔任主要執行者,協助處理馬英九相關事務;不過,馬英九隔日隨即公開反擊,強調事前並未同意相關安排,更否認自己有失智情況,形成各自表述局面。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需「當事人協同踐行」,而馬英九已聲明不同意,可預料馬以南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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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表示,依據《家事事件法》第167條規定,法院在進行監護或輔助宣告時,必須由精神科專科醫師、具精神科經驗醫師參與鑑定,並提出正式書面報告,法院也必須親自訊問當事人及鑑定人,才能做出裁定。

黃帝穎指出,實務上,精神鑑定不只是程序,而是法定必要條件,且需要當事人協同配合;換言之,若馬以南真的提出聲請,就必須取得馬英九同意接受精神鑑定,否則程序將難以成立。他也引用台北地方法院一則輔助宣告裁定案例指出,曾有當事人在法院程序中明確拒絕接受精神鑑定,並具狀表達反對輔助宣告聲請,最終法院即以「欠缺當事人協力」為由,駁回聲請。

黃帝穎認為,目前馬英九不僅已透過錄影與公開聲明,展現自身語言與書寫能力,也已明確表示不同意馬以南相關安排,因此若未來真進入司法程序,「幾乎可以預料馬以南會敗訴」。此外,他也強調,在法律上,馬以南目前並沒有權限代表馬英九進行任何法律行為,更無權介入馬英九基金會目前針對蕭旭岑的調查案件。

林翊涵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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