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入2023年總統大選「郭台銘連署賄選案」,案件歷經一、二審與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27)日上午更一審宣判,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消息一出,再度震撼地方政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砸500萬替郭台銘衝連署 檢方揭「老鼠會」層層拉票

根據屏東地檢署調查,2023年總統大選期間,周典論為協助無黨籍參選人郭台銘與副手賴佩霞跨越連署門檻,涉嫌透過潮州鎮長周品全展開「買連署」行動。檢方指出,周典論於2023年9月分兩次交付共500萬元現金,一筆150萬元、一筆350萬元。

檢調進一步查出,周典論要求以「老鼠會」方式層層動員拉人連署,每份連署書更祭出500元代價,企圖快速衝高連署數量。接著,周品全將其中450萬元,轉交給鎮公所約聘人員陳亮源等人執行,形成地方組織動員網絡,引發外界譁然。

僅收到4份連署書 法院從輕改判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一審屏東地方法院認定周典論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處周典論4年徒刑、併科500萬元罰金,並褫奪公權6年。不過,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時認為,整起行動最終實際完成的連署書僅4份,犯罪結果有限,因此改判3年2月,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刑度明顯下修。

然而,周典論仍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部分事證與法律適用仍有疑點待釐清,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更一審刑期調整 500萬、連署書全數沒收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今日上午作出最新判決,認定周典論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之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併科罰金150萬元,並褫奪公權5年。此外,法院也裁定,扣案的新台幣490萬1000元、手機以及空白連署書全數沒收;另有未扣案的9萬9000元,若無法沒收或執行沒收時,將依法追徵其價額。

由於周典論長年深耕屏東地方政壇,具有相當影響力,如今因郭台銘連署案遭重判,不僅讓外界再度聚焦2024總統大選連署爭議,也讓地方政治生態受到衝擊。

林翊涵編輯記者

新聞絕不僅是事件的簡單記錄,更是推動公共討論、連結社會脈絡不可或缺的橋樑。多年來,我深耕於時事脈動、政策解析與多元社會議題,而在內容呈現上,我堅持以「讀者體驗」為優先,將複雜、艱澀的內容,轉化為大眾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