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在去年七月,在一場反罷免造勢活動中,因情緒激動,針對總統賴清德發表一番激烈言論,甚至罵不雅字眼,遭賴清德提告。經法院審理後做出裁決,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對此,林國成今(1)日透過臉書發文回應,確定「放棄上訴」,說明收到判決結果的心情。
林國成在聲明中坦言,他始終認為在造勢場合的發言屬於政治性言論,內容也聚焦於公共事務評論,理應受到言論自由的高度保障;同時,他也認為賴總統身為國家領導人,應具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但他強調,基於對司法的尊重,加上考量到自己當時身為政治人物,在公開場合因情緒激憤而失言,對社會確實造成不妥的影響,因此決定不願意再浪費司法資源。他宣示將放棄上訴,接受法院判決結果,並會自行繳納罰鍰。
此外,林國成也在聲明中感謝無償幫忙處理本案的律師,以及這段時間傳訊息、打電話表達關心的支持者們。他透露,判決結果出爐後,有許多來自台南、高雄、屏東等地的南部鄉親,甚至特地打電話表示願意幫忙支付罰鍰。對此,林國成表達感動與感謝,鄉親的好意他心領了,這筆罰鍰他會自己全額繳納,希望本案能從此告一段落,不要再因為這起事件,加劇台灣社會的對立與紛擾。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林國成也在聲明中感謝無償幫忙處理本案的律師,以及這段時間傳訊息、打電話表達關心的支持者們。他透露,判決結果出爐後,有許多來自台南、高雄、屏東等地的南部鄉親,甚至特地打電話表示願意幫忙支付罰鍰。對此,林國成表達感動與感謝,鄉親的好意他心領了,這筆罰鍰他會自己全額繳納,希望本案能從此告一段落,不要再因為這起事件,加劇台灣社會的對立與紛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