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台降雨頻繁,不少駕駛開車時發現儀表板亮起俗稱「水母燈」的符號,引發討論。過去有網友發文吐槽,許多人明明開著遠光燈或霧燈卻毫無自覺,刺眼燈光讓其他用路人相當困擾。警方提醒,「藍色水母燈號」其實代表遠光燈,僅適用於無路燈且前方100公尺內沒有車輛的路段;而「切斷觸手水母燈號」代表前後霧燈,則應在濃霧、大雨或大雪導致能見度低於100公尺時使用。若違規使用燈光,不僅影響行車安全,還可能面臨最高6000元罰鍰。
儀表板「水母燈」亮起!他怒轟駕駛:閃瞎路人
過去曾有網友在PTT發文提問,大家是否曾注意過儀表板上長得像水母的燈號,還形容有些燈號像是「觸手被切掉拿去做海蜇皮」,有些則像「漂亮卻有毒的藍色僧帽水母」。
不過原PO其實是在藉機諷刺部分亂用燈光的駕駛。他指出,所謂「斷腳水母」其實就是前霧燈與後霧燈,而藍色水母則代表遠光燈,並忍不住抱怨:「到底是哪種人連自己開了錯誤的頭燈在閃瞎別人卻都不自覺啊?還有那種整車爆改亮到瞎的LED燈,你怎麼不乾脆車頂上直接架個八仙過海討討喜氣。」
▲近期豪雨一波接一波,不少民眾開車時發現部分車輛燈光異常刺眼,也讓儀表板上俗稱「水母燈」的燈號再度掀起討論。(圖/記者賴禹妡攝)
原PO最後也提醒駕駛人,「拜託你各位,前後霧燈(斷腳水母)就是下大暴雨或起霧的時候才能開的,遠燈(藍色水母)是在無路燈或前方100公尺以內無人車的時候才開的!」
藍色水母燈號、切斷觸手水母燈號怎麼用?警方公布正確使用時機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也在臉書發文指出,「藍色小水母燈」亮著就是在提醒駕駛正在開著遠光燈,正確用法是在郊區或視線不良路段、「同向」前方100公尺內無其他車輛、「對向」車道也沒有車時才打開,一旦前方出現車輛,就應立即切換回近光燈,以免影響其他駕駛視線。
警方提醒,錯誤使用遠光燈不只是讓其他人感到不舒服,更可能提高交通事故風險。尤其在市區道路、跟車距離過近,或有對向來車時仍持續使用遠光燈,強烈光線容易造成他人瞬間視線受阻,「這不是照明,是造孽!」
至於前霧燈與後霧燈,只有在濃霧、大雨或大雪等導致能見度不足100公尺時才建議開啟霧燈;若天氣良好、道路視線清楚,則不應使用霧燈,以免造成其他駕駛困擾。
▲警方指出,遠光燈與霧燈都有明確使用時機,若在市區、車流密集或視線良好的情況下開啟,不僅容易造成其他駕駛視線受干擾,也可能增加事故風險。(圖/臉書粉專「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駕駛注意!亂開燈違規最高罰6000元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若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遠光燈,在一般道路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發生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罰鍰則提高至3600元至6000元。
另外,若非雨天、濃霧或特殊天候狀況下仍違規使用霧燈,同樣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方也呼籲駕駛人養成正確用燈習慣,不僅避免荷包失血,更能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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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有網友在PTT發文提問,大家是否曾注意過儀表板上長得像水母的燈號,還形容有些燈號像是「觸手被切掉拿去做海蜇皮」,有些則像「漂亮卻有毒的藍色僧帽水母」。
不過原PO其實是在藉機諷刺部分亂用燈光的駕駛。他指出,所謂「斷腳水母」其實就是前霧燈與後霧燈,而藍色水母則代表遠光燈,並忍不住抱怨:「到底是哪種人連自己開了錯誤的頭燈在閃瞎別人卻都不自覺啊?還有那種整車爆改亮到瞎的LED燈,你怎麼不乾脆車頂上直接架個八仙過海討討喜氣。」
藍色水母燈號、切斷觸手水母燈號怎麼用?警方公布正確使用時機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也在臉書發文指出,「藍色小水母燈」亮著就是在提醒駕駛正在開著遠光燈,正確用法是在郊區或視線不良路段、「同向」前方100公尺內無其他車輛、「對向」車道也沒有車時才打開,一旦前方出現車輛,就應立即切換回近光燈,以免影響其他駕駛視線。
警方提醒,錯誤使用遠光燈不只是讓其他人感到不舒服,更可能提高交通事故風險。尤其在市區道路、跟車距離過近,或有對向來車時仍持續使用遠光燈,強烈光線容易造成他人瞬間視線受阻,「這不是照明,是造孽!」
至於前霧燈與後霧燈,只有在濃霧、大雨或大雪等導致能見度不足100公尺時才建議開啟霧燈;若天氣良好、道路視線清楚,則不應使用霧燈,以免造成其他駕駛困擾。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若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遠光燈,在一般道路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發生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罰鍰則提高至3600元至6000元。
另外,若非雨天、濃霧或特殊天候狀況下仍違規使用霧燈,同樣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方也呼籲駕駛人養成正確用燈習慣,不僅避免荷包失血,更能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