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降雨不斷,不少民眾開車時以為白天視線清楚就不用開燈,沒想到仍可能因此吃上罰單。過去就有車主因雨天未依規定開啟頭燈遭開罰1200元,即使車輛已經開啟日行燈也不符合法規要求。另外,也有女駕駛因相同情形被開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最後不僅敗訴,還得額外負擔訴訟費用。法官指出,法律不區分雨勢大小,只要客觀存在降雨事實,駕駛就有開燈義務,呼籲民眾雨天上路務必留意相關規定。
雨天白天沒開燈也會被罰!一票駕駛挨罰才知道
一名網友曾在臉書社團「iBeta愛北大」發文提醒駕駛人,「只要有雨滴,就算是大白天你自己覺得視線清清楚楚,也一定要記得開大頭燈唷!」原來他因下雨時未開啟頭燈收到1200元罰單,事後才得知法規明定,遇到濃霧、降雨、降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都必須開啟頭燈,以提高車輛辨識度及行車安全,而日行燈並不能取代頭燈功能。
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駕駛共鳴,「以前以為只有進山才要開燈,原來市區也一樣」、「我也遇過一模一樣的情況,還去申訴但失敗」、「很多駕駛人的觀念都停留在大燈是給自己照亮外面的,卻不知道它也能在不良天候時讓別人看到自己」。
▲曾有車主發文提醒,只要下雨即使視線良好,也必須依法開燈,就算車輛已啟用日行燈仍不符規定。(圖/記者賴禹妡攝)
雨天沒開燈被罰!女駕駛不服提告 最後判敗訴:還多貼300元
除了上述案例外,新北市一名寧姓女子去年4月駕車行經淡水區民權路時,也因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遭民眾以行車紀錄器檢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裁罰1200元。
寧女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擋風玻璃僅有些微水滴,氣象資料顯示降雨量為0毫米,而且現場其他車輛也有不少未開頭燈,因此認為警方開罰不合理。
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閱相關影像後認為,實際情況與她的說法有所出入。畫面顯示當時天色偏暗、路面已有明顯濕滑狀況,拍攝車輛的雨刷持續運作,而寧女自己的車輛同樣開啟雨刷卻未亮頭燈;此外,對向及同向多數車輛都已開燈行駛。
▲新北一名女駕駛因雨天未開頭燈遭檢舉開罰,她以雨量為0毫米、其他車輛也未開燈為由提告,但法院認定當時確有降雨事實且雨刷持續運作,判決敗訴。(圖/記者陳明安攝)
法官點出判罰關鍵!有下雨事實就有開燈義務
法院引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指出,汽車在雨天、霧天或視線不清時,依法就應開亮頭燈,否則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相關規範目的在於增加車輛可見度、維護整體交通安全,並非單純讓駕駛看清前方路況。
法官說明,氣象署雨量資料屬於大範圍統計數據,不能完全排除局部降雨情形,而且法規也沒有區分雨勢大小,只要客觀上存在降雨事實,駕駛人就必須履行開燈義務。至於其他車輛是否違規,並不會因此免除自身法律責任。
交通裁決處代理律師也表示,雨天開燈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一環。法院最終認定,寧女在有降雨情況且持續使用雨刷的狀態下仍未開啟頭燈,已構成過失違規,因此判決敗訴,除須繳納1200元罰鍰外,還需負擔300元訴訟費用。
交通裁決處指出,許多駕駛習慣白天不開燈,遇到天候突然變化時容易忽略規定而遭開罰。實務上判斷是否需要開燈,重點在於現場是否有降雨以及能見度狀況,而非單看雨量數字或其他車輛是否跟著開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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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曾在臉書社團「iBeta愛北大」發文提醒駕駛人,「只要有雨滴,就算是大白天你自己覺得視線清清楚楚,也一定要記得開大頭燈唷!」原來他因下雨時未開啟頭燈收到1200元罰單,事後才得知法規明定,遇到濃霧、降雨、降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都必須開啟頭燈,以提高車輛辨識度及行車安全,而日行燈並不能取代頭燈功能。
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駕駛共鳴,「以前以為只有進山才要開燈,原來市區也一樣」、「我也遇過一模一樣的情況,還去申訴但失敗」、「很多駕駛人的觀念都停留在大燈是給自己照亮外面的,卻不知道它也能在不良天候時讓別人看到自己」。
除了上述案例外,新北市一名寧姓女子去年4月駕車行經淡水區民權路時,也因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遭民眾以行車紀錄器檢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裁罰1200元。
寧女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擋風玻璃僅有些微水滴,氣象資料顯示降雨量為0毫米,而且現場其他車輛也有不少未開頭燈,因此認為警方開罰不合理。
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閱相關影像後認為,實際情況與她的說法有所出入。畫面顯示當時天色偏暗、路面已有明顯濕滑狀況,拍攝車輛的雨刷持續運作,而寧女自己的車輛同樣開啟雨刷卻未亮頭燈;此外,對向及同向多數車輛都已開燈行駛。
法院引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指出,汽車在雨天、霧天或視線不清時,依法就應開亮頭燈,否則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相關規範目的在於增加車輛可見度、維護整體交通安全,並非單純讓駕駛看清前方路況。
法官說明,氣象署雨量資料屬於大範圍統計數據,不能完全排除局部降雨情形,而且法規也沒有區分雨勢大小,只要客觀上存在降雨事實,駕駛人就必須履行開燈義務。至於其他車輛是否違規,並不會因此免除自身法律責任。
交通裁決處代理律師也表示,雨天開燈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一環。法院最終認定,寧女在有降雨情況且持續使用雨刷的狀態下仍未開啟頭燈,已構成過失違規,因此判決敗訴,除須繳納1200元罰鍰外,還需負擔300元訴訟費用。
交通裁決處指出,許多駕駛習慣白天不開燈,遇到天候突然變化時容易忽略規定而遭開罰。實務上判斷是否需要開燈,重點在於現場是否有降雨以及能見度狀況,而非單看雨量數字或其他車輛是否跟著開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