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並將於本週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案審查,其中刪除勾串的羈押要件被視為「柯文哲條款」。法界人士憂心大大影響偵辦組織犯罪案件,尤其將增加打詐困難度,難以溯源將詐騙集團一網打盡。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7)日表示, 民眾黨黨團之所以會提出相關修正草案,完全是為了要去實踐刑事司法人權的落實、貫徹無罪推定原則,而且要杜絕押人取供違法濫權的現狀,他並指出賴清德總統2008年當時擔任立委也曾提出修法,當時柯文哲還是台大醫院的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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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今日在百齡龍舟碼頭舉行「雙北龍舟友誼賽&志工嘉年華」活動,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與黃國昌一起受訪。媒體詢問立院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並將於本週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案審查,其中刪除勾串的羈押要件被視為「柯文哲條款」。黃國昌回應表示,民眾黨黨團之所以會提出相關修正草案,完全是為了要去實踐刑事司法人權的落實、貫徹無罪推定原則,而且要杜絕押人取供違法濫權的現狀

黃國昌說,有關於條文當中細部的內容到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可以進一步細緻的討論,但是對有些有心人把它灌上「柯文哲條款」他嚴厲的駁斥,有關於在羈押的要件上面能夠進一步的具體化、明文化,民眾黨團這次有關於羈押要件的修正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2008年的時候,由當時的立委,也是現任的總統賴清德所提出的修正條文內容一模一樣。

黃國昌稱2008年賴清德曾提案 柯文哲還在當醫生

黃國昌質疑,2008年賴清德在提這個案子的時候,柯文哲還在台大當醫生,用這個把它稱之為「柯文哲條款」,完全是在混淆是非 。2008 年時,當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由柯建銘、賴清德所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條文就可以看得非常的清楚,至於其他有關於搜索的時候在身體沒有受拘束的前提下,本來就應該可以自由離去,如果禁止他自由離去,就是身體受的拘束24小時本來就應該從那個時候開始計算。

黃國昌強調,這也不是民眾黨所獨創的,這是民間版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裡面的條文,當初跟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這樣建議就是現在已 經出了非常多綠營大官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所以針對有關於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修正的內容民進黨政府與其急著趕快進行政治操作,不 如好好的冷靜下來,好好的反省羈押的制度過去這幾年被民進黨濫用到什麼樣的程度,為什麼民間社會對於濫權羈押、押人取供會有那麼高的反彈,他也呼籲賴清德回去看一看自己在當立法委員時候的發言,「高喊不可以濫用羈押制度、高喊不可以押人取供,你還記得你當年所提出來的呼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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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炯昌編輯記者

桃園市出生的6年級大叔,畢業於靜宜大學西班牙語文系、淡江大學國際事務暨戰略研究所,專長國際事務與軍事等領域。
曾任玉山週報編輯與記者、國防部「青年日報」、《尖端科技》軍事雜誌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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