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已於今(115)年6月1日截止,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初步統計,全國申報退稅金額約達新台幣635億元,創歷史次高紀錄,國稅局後續會依納稅義務人所採用的申報方式,分3批辦理退稅作業,而且符合3條件就可列入首批退稅,7月31日就可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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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今年申報綜所稅因課稅級距提高,並調高扣除額、免稅額、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因此,總退稅金額創新高達635億元,各批次退稅日期及案件類型如下:

第一批退稅115年7月31日:在115年6月1日以前採用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5月11日以前向戶籍地國稅局以紙本回復的案件。

第二批退稅115年10月30日:採用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稅額試算以紙本於5月12日至6月1日回復及5月11日以前向非戶籍地國稅局回復的案件。

第三批退稅日期116年1月20日:逾期申報、申報繳稅或不繳不退,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的案件。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綜所稅結算申報退稅方式有直撥(轉帳)退稅及憑單退稅,採用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於各批次退稅日期撥入指定帳戶,採用憑單退稅者,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的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才能領到退稅款。

為使納稅義務人能快速領取退稅款,國稅局會就結算申報選擇「憑單退稅」案件,寄送「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紙本書表通知,納稅義務人接獲該同意書後,如要改採直撥(轉帳)退稅方式,記得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務必於同意書所定期限內親自遞送、傳真或掛號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免用憑證方式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及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回復退稅存款帳號,即可改採直撥(轉帳)方式退稅,就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忘記兌領、遭郵寄招領或被冒領情事。

國稅局也提醒,絕對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民眾點擊連結提供銀行帳戶資料,也不會要求前往ATM或網銀轉帳退稅、或提供信用卡資料及密碼等敏感資訊,若接獲可疑訊息,請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求證。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批退稅日程及適用對象。(圖/財政部提供)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批退稅日程及適用對象。(圖/財政部提供)

顏真真編輯記者

從平面媒體、雜誌主編再到網路媒體,擁有超過20年財稅金融採訪資歷,不僅見證過國內卡債風暴、本土金融危機、全球金融海嘯,還有台灣金融發展過程,從多次金融改革到金融整併,甚至台灣史上首次金控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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