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錢了!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不怕失業或無薪假,推動「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在職全時勞工每月最高發給2940元,不分產業、年齡限制,都有機會申請,誰可以領、怎麼領?常見QA問題一次整理。鼓勵勞工參加訓練課程,提升專業技能、增加競爭力,給予補助津貼。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受國際情勢影響,在職勞工與受僱事業單位,實施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或稱減班休息之無薪假),持續推動「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轉化為人才培育契機,支持勞工利用減班期間參加訓練課程,將依時數核發津貼。不只企業可向主管機關通報,也鼓勵勞工持減少工時協議書(勞雇雙方簽署)、或透過勞資爭議調解相關文件主動通報。
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2026最新勞工補助「每月2940元」怎麼領?
一、申請對象:
◾️在職勞工。
◾️協議通報實施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
二、申請資格
1、因國際情勢影響,與公司協議實施「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減班休息)。
2、已完成通報程序。
3、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訓練課程。
4、完成訓練課程後,才能依實際參訓時數申請津貼。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符合「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資格的勞工,除了參加各分署自辦開設或委外辦理的在職訓練課程,也能透過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參與線上學習課程,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職業訓練課程安排涵蓋UX/UI影像處理、3D建築繪圖、太陽能併網型交流配線等領域,涵蓋產業技能提升、數位應用、專業證照及職能發展等。
▲「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適用對象、補助金額、申請方式,一圖看懂。(圖/翻攝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
三、補助額度:
參訓勞工(訓練津貼):
依實際參訓時數,按本部公告每小時最低工資(115年為196元)發給。舉例說明:雖然上課時數100小時,但協議減班休息(無薪假)為50小時,政府最高補助為196元 x 50(小時)= 9800元。
【全時勞工】
減班前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31,801元以上,減班前後之薪資差額內,每月最高發給16,300元。
減班前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29,500~31,800元,每月最高發給2,940元。
【部分工時勞工】
減班前後之薪資差額內,每月最高發給16,300元。
三、申請方式:
1、線上提出申請
2、另可致電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分署洽詢。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在職勞工」參加訓練前:
檢附相關文件至本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分署審查及核定(5個工作天)→自核定次日起,於分署指定地點,參加分署自辦及委辦之在職訓練課程,或其他經專案認定之課程→參訓後,需至本計畫專區回報完成訓練→經分署審核後核發補助。
3、申請文件:
減班協議書、身分證、存摺、勞保投保明細。
4、申請時間:
隨課程時間辦理。
▲勞動力發展署「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在職勞工、事業單位都能申請。(圖/翻攝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
誰可以領取「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津貼?怎麼領用?常見QA問題
Q1:什麼樣的勞工可申請本計畫參加訓練,接受補助?
A1:本計畫參訓勞工,為受僱事業單位因受美國關稅等國際情勢影響與其協議同意減班休息,並利用減班期間參加訓練課程,應由事業單位為其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以事業單位於本計畫生效日前已僱用的全時勞工及部分工時勞工為限,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本國籍勞工。
(2)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3) 前項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另外,逾65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人員,經其雇主僱用及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Q2:部分工時勞工可以申請計畫嗎?
Q2:部分工時(受僱約定固定排班)勞工由受僱事業單位為其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因受美國關稅等國際情勢影響與事業單位達成協議同意減班休息並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為本計畫之適用對象。
Q3:事業單位如無規劃辦理訓練課程,勞工可以自行申請參加計畫嗎?
A3:可以。
事業單位如沒有規劃辦理訓練課程之需求,勞工也可自行參加訓練,於參加訓練日前,檢送申請文件至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經分署核定其參訓資格者,且每月依分署核定之訓練課程完成訓練後,可依實際參訓時數及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115年為每小時196元),核給訓練津貼。
Q4:事業單位實施減班休息未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可以自行申請參加計畫嗎?
A4:可以。
勞工與受僱事業單位協議實施減班休息,但事業單位未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也可以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檢具減班休息協議書,或透過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經查證業經勞雇雙方協議,並符合最低工資等相關規範者,將直接列入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之通報名單通報勞動部,不影響勞工適用本計畫之權益。
Q5:參訓勞工如何申請參加計畫?
A5:一律採線上申請。參訓勞工自行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區申請參加計畫,如事業單位有依本計畫規定申請辦理訓練課程,也可由事業單位協助申請。
Q6:勞工申請時應檢附哪些文件?
A6:1. 申請表。2. 本人之身分證明或居留證明文件之影本。3. 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資料委託書。4. 與受僱事業單位約定減少正常工時之證明文件(如因故無法取得,得以切結書替代)。5. 其他經分署認定必要之相關文件。
Q7:勞工提出申請後,分署多久會核定訓練課程?
A7:自參訓勞工完成申請程序,分署應自收件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及核定。
舉例「以紙本送件」:事業單位於115年6月2日於本計畫專區提出計畫申請,分署於115年6月9日收受事業單位檢送之申請資料(郵戳日期為115年6月8日),則分署應自115年6月9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核定。
舉例「以電子檔案上傳系統送件」:事業單位於115年6月2日於本計畫專區提出計畫申請,並於115年6月9日完成上傳所有應備文件,並點選「確認檔案上傳」,則分署應自115年6月9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核定。
Q8:參訓勞工申請參加本計畫因故未通過審查,還能重新申請嗎?
A8:可以。
假如勞工未通過審查,分署應予退件;勞工可於修正後再次提出申請。
Q9:「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諮詢窗口為何?
A9: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1)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聯絡電話 02-8995-6399#1381、1382
(2) 桃竹苗分署聯絡電話 03-485-5368#1901~1913
(3) 中彰投分署聯絡電話 04-2359-2181#1507、1535、1550
(4) 雲嘉南分署聯絡電話 06-698-5945#1708、1724
(5) 高屏澎東分署聯絡電話 07-821-0171#1318、1315
▲「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諮詢窗口、受理轄區,一圖看懂。(圖/翻攝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
「企業」辦訓最高補助350萬元!申請方式一覽
一、適用對象:
辦訓事業單位。因應國際情勢而減班休息,並利用減班休息時段辦訓,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 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領有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事業機構或團體。
2. 與受僱勞工達成協議,同意減班休息,並依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辦理通報。
3. 切結於訓練期間持續僱用參訓勞工,並維持整體勞工僱用規模達90%以上,且每月發給勞工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二、補助額度:
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核實補助,最高350萬元。
三、申請方式與時間:
1、線上提出申請
2、另可致電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分署洽詢。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事業單位」實施減班休息後:
檢附相關文件至本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分署審查及核定(14個工作天)→自核定次日起,依分署核定課程內容辦理訓練;勞工應至指定地點參訓→施訓前,需至本計畫專區登錄訓練資料→施訓結束後,需至本計畫專區回報完成訓練→經分署審核後核發補助。
3、申請文件:
減班協議書、身分證、存摺、薪資單/薪資證明。
4、申請時間:
滿30天後的90日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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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2026最新勞工補助「每月2940元」怎麼領?
一、申請對象:
◾️在職勞工。
◾️協議通報實施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
二、申請資格
1、因國際情勢影響,與公司協議實施「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減班休息)。
2、已完成通報程序。
3、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訓練課程。
4、完成訓練課程後,才能依實際參訓時數申請津貼。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符合「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資格的勞工,除了參加各分署自辦開設或委外辦理的在職訓練課程,也能透過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參與線上學習課程,不受時間與地點限制。職業訓練課程安排涵蓋UX/UI影像處理、3D建築繪圖、太陽能併網型交流配線等領域,涵蓋產業技能提升、數位應用、專業證照及職能發展等。
參訓勞工(訓練津貼):
依實際參訓時數,按本部公告每小時最低工資(115年為196元)發給。舉例說明:雖然上課時數100小時,但協議減班休息(無薪假)為50小時,政府最高補助為196元 x 50(小時)= 9800元。
【全時勞工】
減班前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31,801元以上,減班前後之薪資差額內,每月最高發給16,300元。
減班前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29,500~31,800元,每月最高發給2,940元。
【部分工時勞工】
減班前後之薪資差額內,每月最高發給16,300元。
三、申請方式:
1、線上提出申請
2、另可致電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分署洽詢。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在職勞工」參加訓練前:
檢附相關文件至本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分署審查及核定(5個工作天)→自核定次日起,於分署指定地點,參加分署自辦及委辦之在職訓練課程,或其他經專案認定之課程→參訓後,需至本計畫專區回報完成訓練→經分署審核後核發補助。
3、申請文件:
減班協議書、身分證、存摺、勞保投保明細。
4、申請時間:
隨課程時間辦理。
Q1:什麼樣的勞工可申請本計畫參加訓練,接受補助?
A1:本計畫參訓勞工,為受僱事業單位因受美國關稅等國際情勢影響與其協議同意減班休息,並利用減班期間參加訓練課程,應由事業單位為其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以事業單位於本計畫生效日前已僱用的全時勞工及部分工時勞工為限,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本國籍勞工。
(2)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3) 前項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另外,逾65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人員,經其雇主僱用及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Q2:部分工時勞工可以申請計畫嗎?
Q2:部分工時(受僱約定固定排班)勞工由受僱事業單位為其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因受美國關稅等國際情勢影響與事業單位達成協議同意減班休息並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為本計畫之適用對象。
Q3:事業單位如無規劃辦理訓練課程,勞工可以自行申請參加計畫嗎?
A3:可以。
事業單位如沒有規劃辦理訓練課程之需求,勞工也可自行參加訓練,於參加訓練日前,檢送申請文件至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經分署核定其參訓資格者,且每月依分署核定之訓練課程完成訓練後,可依實際參訓時數及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115年為每小時196元),核給訓練津貼。
Q4:事業單位實施減班休息未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可以自行申請參加計畫嗎?
A4:可以。
勞工與受僱事業單位協議實施減班休息,但事業單位未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也可以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檢具減班休息協議書,或透過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經查證業經勞雇雙方協議,並符合最低工資等相關規範者,將直接列入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之通報名單通報勞動部,不影響勞工適用本計畫之權益。
Q5:參訓勞工如何申請參加計畫?
A5:一律採線上申請。參訓勞工自行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區申請參加計畫,如事業單位有依本計畫規定申請辦理訓練課程,也可由事業單位協助申請。
Q6:勞工申請時應檢附哪些文件?
A6:1. 申請表。2. 本人之身分證明或居留證明文件之影本。3. 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資料委託書。4. 與受僱事業單位約定減少正常工時之證明文件(如因故無法取得,得以切結書替代)。5. 其他經分署認定必要之相關文件。
Q7:勞工提出申請後,分署多久會核定訓練課程?
A7:自參訓勞工完成申請程序,分署應自收件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及核定。
舉例「以紙本送件」:事業單位於115年6月2日於本計畫專區提出計畫申請,分署於115年6月9日收受事業單位檢送之申請資料(郵戳日期為115年6月8日),則分署應自115年6月9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核定。
舉例「以電子檔案上傳系統送件」:事業單位於115年6月2日於本計畫專區提出計畫申請,並於115年6月9日完成上傳所有應備文件,並點選「確認檔案上傳」,則分署應自115年6月9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核定。
Q8:參訓勞工申請參加本計畫因故未通過審查,還能重新申請嗎?
A8:可以。
假如勞工未通過審查,分署應予退件;勞工可於修正後再次提出申請。
Q9:「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諮詢窗口為何?
A9: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1)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聯絡電話 02-8995-6399#1381、1382
(2) 桃竹苗分署聯絡電話 03-485-5368#1901~1913
(3) 中彰投分署聯絡電話 04-2359-2181#1507、1535、1550
(4) 雲嘉南分署聯絡電話 06-698-5945#1708、1724
(5) 高屏澎東分署聯絡電話 07-821-0171#1318、1315
一、適用對象:
辦訓事業單位。因應國際情勢而減班休息,並利用減班休息時段辦訓,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 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領有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事業機構或團體。
2. 與受僱勞工達成協議,同意減班休息,並依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辦理通報。
3. 切結於訓練期間持續僱用參訓勞工,並維持整體勞工僱用規模達90%以上,且每月發給勞工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二、補助額度:
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核實補助,最高350萬元。
三、申請方式與時間:
1、線上提出申請
2、另可致電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分署洽詢。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事業單位」實施減班休息後:
檢附相關文件至本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分署審查及核定(14個工作天)→自核定次日起,依分署核定課程內容辦理訓練;勞工應至指定地點參訓→施訓前,需至本計畫專區登錄訓練資料→施訓結束後,需至本計畫專區回報完成訓練→經分署審核後核發補助。
3、申請文件:
減班協議書、身分證、存摺、薪資單/薪資證明。
4、申請時間:
滿30天後的90日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