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名古屋亞運運動攀登項目爆發參賽爭議,台灣3名選手分別透過2025年世界錦標賽及今年4月眉山亞洲錦標賽,取得綁定個人的亞運參賽席次,並完成國際總會與單項協會資格確認,最終卻在6月26日訓輔會議遭決議不予派隊。台北市極限運動協會教練吳彥儀與選手姚廷蓁指出,教練團及選手直到報名期限過後才陸續得知結果,認為現行國內組團制度未能因應運動攀登改採資格席位制,行政通知程序也缺乏透明度。
爭議怎麼發生?3將取得亞運資格 最後卡在國內審查
據教練團提供資料,本屆名古屋亞運運動攀登與前兩屆不同,首度改採類似奧運的資格席位制度,選手必須透過指定國際賽取得資格,且席位綁定個人,無法由各國任意更換參賽者。
2025年世界錦標賽及2026年眉山亞洲錦標賽,共產生抱石、先鋒等單項各15個席位,台灣最終共有3名選手取得參賽資格。
教練團說明,選手須先經國內選拔成為國手,再赴海外參加亞運資格賽,取得席位後由國際總會確認,接著經單項協會完成資格認定並提報國訓中心。3名選手均已完成上述程序,最終卻在訓輔會議的國內審查階段遭決議不予派隊。
姚廷蓁則在眉山亞錦賽女子抱石項目取得第8名,進入名古屋亞運參賽名單。她表示,全隊參加資格賽的目標就是搶下亞運席位,當時並未被明確告知,即使取得國際資格,後續仍可能因國內組團標準而無法成行。
什麼是席位制? 與過去派遣模式有何不同?
前兩屆亞運運動攀登採取的模式,是由各國依照分配名額,自行遴選選手參賽;本屆則改為資格席位制,選手必須透過世界錦標賽、亞洲錦標賽等指定賽事,直接與各國選手競爭亞運名額。
教練團認為,兩種制度的差別在於,傳統派遣模式的參賽者由國內選拔決定,但資格席位制的名額已在國際賽場產生,並綁定特定選手。即使國內另有其他選手,也無法取代已取得席次者參賽。
本案爭議因此聚焦於,當選手已依國際規定取得個人席位,國內是否仍應再依既有亞運成績標準進行第二次審查,並決定是否使用該席次。
▲台灣3名運動攀登選手透過世界錦標賽及2026眉山亞洲錦標賽,取得綁定個人的名古屋亞運席次,最終卻在6月26日訓輔會議遭決議不予派隊;教練團及選手直到報名截止後才陸續得知結果,質疑國內組團制度未能因應資格席次制,通知與審查程序也缺乏透明度。(圖/吳彥儀提供)
時間軸為何引發質疑?6月26日不派隊 7月6日選手才知情
依教練團整理的時間軸,4月眉山亞錦賽結束後,國際總會確認資格,單項協會也完成認定並提報國訓中心;6月26日訓輔會議審查後,決議不予派隊,協會在6月29日得知結果後,開始進行協調與補救。
教練團直到7月2日至5日間才陸續得知此事,姚廷蓁則在7月6日從日本移地訓練返台後,收到教練傳來的訊息,才知道自己無法參加名古屋亞運。
吳彥儀表示,當時亞運報名期限已經結束,後續已無補救空間。他也說明,自己主要負責選手訓練,行政程序由協會處理,因此不清楚運動部內部的完整簽核流程,但訓輔會議接近6月底才召開,留給協會、教練及選手溝通、申覆與補充資料的時間相當有限。
目前教練端僅獲口頭告知,不派隊理由包括「奪牌機會不大」及「歷年成績不足」,至今尚未收到正式公文。相關審查依據及發文程序,仍有待運動部進一步說明。
教練爭的是什麼? 盼制度依資格模式增加彈性
吳彥儀強調,這次爭議並非單純將責任歸咎於運動部,而是國際賽事資格制度已經改變,國內組團規定卻未同步調整。
前兩屆亞運運動攀登採國內遴選後派遣,本屆則首度改成選手必須透過國際競爭取得個人席次,但國內仍依既有亞運組團標準進行審查,最終形成「國際取得資格、國內卻不派遣」的制度落差。
「亞運全部都用同一套標準,但裡面的項目其實已經不一樣了。」吳彥儀認為,各項運動、不同賽會甚至每一屆的資格辦法都可能調整,國內規範應依實際參賽模式保留彈性,而非不分傳統派遣或個人席次,全部適用相同標準。
他也以「路上有坑」形容此次事件,表示過去沒有人遇過相同情況,如今既然已有選手率先受影響,就應該把問題指出來,「不能自己跌倒後就往前走,要讓後面的人知道,想辦法把這個洞補起來。」
▲台北市極限運動協會教練吳彥儀指出,本屆名古屋亞運運動攀登首度改採個人資格席次制,但國內仍依既有亞運組團標準進行審查,形成國際取得席次、國內卻未派遣的制度落差。(圖/姚廷蓁提供)
選手不滿的是結果嗎? 姚廷蓁:沒有機會為自己爭取
姚廷蓁表示,她可以理解國家代表隊需要制度及遴選標準,也不是單純因未達國內認定的成績門檻,就無法接受不能參賽的結果。
她最在意的是,參加資格賽前沒有被明確告知仍須接受國內第二次審查,報名截止前也未獲得說明、陳述意見或爭取的機會。
姚廷蓁指出,得知結果前,她曾看到運動部社群發布亞運培訓隊即將展開的資訊,一度以為接下來只是在等待進入國訓中心訓練的通知,沒想到從日本移訓返台後,卻收到不派隊消息。
「如果我早一天、兩天知道,至少我還能做些什麼。」姚廷蓁說,她最遺憾的並非結果本身,而是沒有機會了解原因、補充資料或為自己爭取,便直接被告知無法參賽。
教練團提出哪些訴求?
教練團目前提出兩項主要訴求。首先,資格席次制之下,已取得國際個人資格的選手,是否仍應依傳統亞運組團標準接受第二次審查,應重新討論。
其次,教練團希望完善《我國參加國際大型運動賽會組團參賽原則》,依不同項目的國際參賽模式保留彈性,避免運動攀登、衝浪或其他採個人席次制的項目,未來再發生相同情況。
針對3名選手的資格性質、6月26日訓輔會議審查依據、正式通知及發文時間,以及席次制項目是否應另訂派遣標準等問題,運動部預計於記者會中統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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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教練團提供資料,本屆名古屋亞運運動攀登與前兩屆不同,首度改採類似奧運的資格席位制度,選手必須透過指定國際賽取得資格,且席位綁定個人,無法由各國任意更換參賽者。
2025年世界錦標賽及2026年眉山亞洲錦標賽,共產生抱石、先鋒等單項各15個席位,台灣最終共有3名選手取得參賽資格。
教練團說明,選手須先經國內選拔成為國手,再赴海外參加亞運資格賽,取得席位後由國際總會確認,接著經單項協會完成資格認定並提報國訓中心。3名選手均已完成上述程序,最終卻在訓輔會議的國內審查階段遭決議不予派隊。
姚廷蓁則在眉山亞錦賽女子抱石項目取得第8名,進入名古屋亞運參賽名單。她表示,全隊參加資格賽的目標就是搶下亞運席位,當時並未被明確告知,即使取得國際資格,後續仍可能因國內組團標準而無法成行。
什麼是席位制? 與過去派遣模式有何不同?
前兩屆亞運運動攀登採取的模式,是由各國依照分配名額,自行遴選選手參賽;本屆則改為資格席位制,選手必須透過世界錦標賽、亞洲錦標賽等指定賽事,直接與各國選手競爭亞運名額。
教練團認為,兩種制度的差別在於,傳統派遣模式的參賽者由國內選拔決定,但資格席位制的名額已在國際賽場產生,並綁定特定選手。即使國內另有其他選手,也無法取代已取得席次者參賽。
本案爭議因此聚焦於,當選手已依國際規定取得個人席位,國內是否仍應再依既有亞運成績標準進行第二次審查,並決定是否使用該席次。
依教練團整理的時間軸,4月眉山亞錦賽結束後,國際總會確認資格,單項協會也完成認定並提報國訓中心;6月26日訓輔會議審查後,決議不予派隊,協會在6月29日得知結果後,開始進行協調與補救。
教練團直到7月2日至5日間才陸續得知此事,姚廷蓁則在7月6日從日本移地訓練返台後,收到教練傳來的訊息,才知道自己無法參加名古屋亞運。
吳彥儀表示,當時亞運報名期限已經結束,後續已無補救空間。他也說明,自己主要負責選手訓練,行政程序由協會處理,因此不清楚運動部內部的完整簽核流程,但訓輔會議接近6月底才召開,留給協會、教練及選手溝通、申覆與補充資料的時間相當有限。
目前教練端僅獲口頭告知,不派隊理由包括「奪牌機會不大」及「歷年成績不足」,至今尚未收到正式公文。相關審查依據及發文程序,仍有待運動部進一步說明。
教練爭的是什麼? 盼制度依資格模式增加彈性
吳彥儀強調,這次爭議並非單純將責任歸咎於運動部,而是國際賽事資格制度已經改變,國內組團規定卻未同步調整。
前兩屆亞運運動攀登採國內遴選後派遣,本屆則首度改成選手必須透過國際競爭取得個人席次,但國內仍依既有亞運組團標準進行審查,最終形成「國際取得資格、國內卻不派遣」的制度落差。
「亞運全部都用同一套標準,但裡面的項目其實已經不一樣了。」吳彥儀認為,各項運動、不同賽會甚至每一屆的資格辦法都可能調整,國內規範應依實際參賽模式保留彈性,而非不分傳統派遣或個人席次,全部適用相同標準。
他也以「路上有坑」形容此次事件,表示過去沒有人遇過相同情況,如今既然已有選手率先受影響,就應該把問題指出來,「不能自己跌倒後就往前走,要讓後面的人知道,想辦法把這個洞補起來。」
姚廷蓁表示,她可以理解國家代表隊需要制度及遴選標準,也不是單純因未達國內認定的成績門檻,就無法接受不能參賽的結果。
她最在意的是,參加資格賽前沒有被明確告知仍須接受國內第二次審查,報名截止前也未獲得說明、陳述意見或爭取的機會。
姚廷蓁指出,得知結果前,她曾看到運動部社群發布亞運培訓隊即將展開的資訊,一度以為接下來只是在等待進入國訓中心訓練的通知,沒想到從日本移訓返台後,卻收到不派隊消息。
「如果我早一天、兩天知道,至少我還能做些什麼。」姚廷蓁說,她最遺憾的並非結果本身,而是沒有機會了解原因、補充資料或為自己爭取,便直接被告知無法參賽。
教練團提出哪些訴求?
教練團目前提出兩項主要訴求。首先,資格席次制之下,已取得國際個人資格的選手,是否仍應依傳統亞運組團標準接受第二次審查,應重新討論。
其次,教練團希望完善《我國參加國際大型運動賽會組團參賽原則》,依不同項目的國際參賽模式保留彈性,避免運動攀登、衝浪或其他採個人席次制的項目,未來再發生相同情況。
針對3名選手的資格性質、6月26日訓輔會議審查依據、正式通知及發文時間,以及席次制項目是否應另訂派遣標準等問題,運動部預計於記者會中統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