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當地時間23日發布公告,宣布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以「強迫勞動」名義,對數十個國家、地區,加徵10%至12.5%的關稅,以取代即將到期的全球進口關稅,新關稅將於美國東部時間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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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CNN》、《美聯社》、《路透社》等外媒報導,USTR聲稱,在10%的全球關稅到期之際,本次將對60個經濟體加徵關稅,涵蓋美國99%以上的貿易額,理由是這些國家涉嫌違反強迫勞動法。

聲明提到,新關稅將以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為依據,措施於美東時間週五凌晨12點01分起生效。從USTR官網公告來看,歐盟、台灣、日本、韓國和瑞士部分未另獲豁免的產品,第301條關稅稅率將依10%或12.5%扣除最惠國待遇(MFN)稅率後計算,詳細規定將另行刊登於《聯邦公報》。

公告並提到,對於符合條件的受調查經濟體,適用第301條規定的10%關稅稅率:(i) 實施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ii) 已承諾透過互惠貿易協定實施並執行此類禁令;或 (iii) 已實施部分制度,從而阻止某些強迫勞動產品進口。這些經濟體包括: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印度、印尼、約旦、馬來西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千里達及托巴哥、英國。

公告最後也列出5類可獲豁免的產品,包括:1. 若被加徵關稅,可能導致美國國內供應短缺的原物料。2. 可能衝擊整體經濟的產品。3. 無法在美國以足夠數量或合理價格種植、生產,也無法從其他來源取得的產品。4. 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厄瓜多、薩爾瓦多、歐盟、瓜地馬拉、印尼、約旦、馬來西亞、瑞士、台灣或英國的特定產品,若予以豁免,可鼓勵這些經濟體履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商品的承諾,或制定並有效執行相關禁令。5. 加徵關稅對於消除調查認定可採取行動之行為、政策及做法,沒有實質貢獻。

有外媒引述美國官員說法,鋼鐵、鋁、汽車及零件等已另行適用國家安全關稅(比如第232條款)的商品,不適用新關稅;石油、天然氣、化肥、部份食品以及其他符合《美墨加貿易協定》的商品也將豁免。

川普於去年4月對全球祭出對等關稅,但遭美國最高法院在今年2月駁回,川普政府轉而尋求其他手段繼續關稅措施。

蔡姍伶編輯記者

從事國際新聞工作近10載,先後於電視台、網路媒體任職,曾兼任外媒特約記者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