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23日宣布,針對美國科技巨頭Alphabet旗下的谷歌(Google),開出8.9億歐元(約10億美元、323億元新台幣) 的天價罰單,理由是涉嫌違反歐盟《數位市場法》。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對此表達不滿,批評對方「掠奪」美國企業,放話要讓歐盟付出非常大的代價,將即刻根據《貿易法》第301條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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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當地時間週五晚上在自家社群平台發文,怒斥對方「又來了」,故技重施、將矛頭直指美國頂尖企業,之前已經毫無理由的處以蘋果公司150億美元罰款、罰了Meta 30億美元、亞馬遜25億美元,外加其他企業;現在,又在沒有給出任何合理解釋的情況下,對谷歌罰款10億美元,谷歌累計被罰金額已超過180億美元。

川普聲稱,歐盟這種違法、帶有嚴重歧視性的處罰行為,始於前總統拜登(Joe Biden)執政的第1年,但絕不會在他執政期間持續下去,強調美國不是、也不會成為歐洲的提款機,絕不允許歐洲肆意榨取美國利益。

最後,川普放話將立即啟動301調查,徹查這種「掠奪」美國企業乃至美國納稅人的行為,警告歐盟必將為這種非法、不道德的行為付出慘痛代價,並預計在最短的時間內對其徵收高額關稅。



據悉,歐盟本次針對Google的處分,是《數位市場法》生效以來開出的第三波重罰,此前蘋果與Meta已於去年4月分別遭到該法裁罰,此次裁決無疑讓美歐之間的貿易緊張關係雪上加霜。

在川普祭出威脅之前,Google已針對此裁決提出嚴正抗議,不排除將歐盟執委會告上法庭。Google全球事務總裁沃克(Kent Walker)怒批這根本無關公平競爭,而是由一小群自私的投訴者所驅動的「產品退化」,最終承擔傷害的是歐洲的企業與消費者。

面對美國的怒火,歐盟反壟斷主管里貝拉(Teresa Ribera)則強調,當局的責任、義務,是確保法律得到充分尊重與執行;歐盟科技主管維爾庫寧(Henna Virkkunen)也指出,《數位市場法》旨在確保市場擁有公平競爭的環境,這些裁決是為了確保競爭機制依然有效。

蔡姍伶編輯記者

從事國際新聞工作近10載,先後於電視台、網路媒體任職,曾兼任外媒特約記者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