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氣象署預測,輕度颱風白海豚恐將於8月初接觸日本,現又正值暑假出國旺季,若是遇到颱風攪局恐被迫在國外滯留一至兩天,不幸遇此狀況,旅遊不便險要如何申請賠償?《NOWNEWS》整理針對住宿費用、機票更改等項目,需要準備的資料,以及注意事項等一次看。
產險公會日前針對4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進行釋疑,放寬並採取「有利於保戶」的從寬認定原則,讓旅客不用再擔心因為沒有「原預定住宿單據」在理賠金額上吃虧。最新宣布已全面放寬至以「保戶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的住宿費用基準,並額外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的理賠上限,溯及至4月1日(含)以後發生之案件。
▲出國若遇到颱風,恐需更改機票或是增加住宿,圖為之前那霸機場因颱風而導致大廳擠滿人潮。(圖/翻攝自琉球新報)
即保戶在旅程最後準備返台時,因颱風等天災被迫滯留國外,只要提供「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的住宿費用單據(例如:飯店收據、發票),即可直接以此金額作為原預定的住宿費基準,並額外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的理賠上限。
旅遊達人解釋:三狀況領不同費用
旅遊達人彭大在「旅遊粉專《跟著彭大去旅行》」分享,過去不便險的賠償爭議是,回國當天保戶本來就要搭機、不會訂飯店,若受颱風影響多住一晚,多半會因為「拿不出原訂費用證明」只能用每人每日2000元封頂。
而產險公會說明後將從寬認定,改成以保戶「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的住宿費用當作每日住宿的認定基準,再 ×1.2(加兩成)當給付上限。常見三種情況如下:
一、有「前一晚」的住宿單據:用那晚房價 ×1.2 當上限(單據若含同行者費用又無法拆分,依人數比例計算)
二、前一晚單據拿不出來:由各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和個案認定
三、全程都沒預繳住宿費(例如:住親戚或是朋友家):仍維持每人每日最高2000元
不過,粉專提醒,新規雖然放寬不過「×1.2 是給付上限」,實際上理賠是「核實」賠你真正多花的錢,且還要扣掉任何退款,在 ×1.2 的上限內給付,並不等於一定會賠這麼多。而是你實際多花多少、扣掉退款後,再看有沒有超過上限。
▲出國遇到颱風,恐怕就需臨時預約住宿,圖為台灣人喜愛的日本連鎖旅館東橫inn。(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不幸滯留日本,該準備哪些資料才能申請不便險?
達人表示,旅平險的不便險最長二年內皆可以申請,信用卡贈送的不便險多半為60天內申請(各卡別有細項規則)。但是建議還是要趁記憶猶新、單據還在的時候,先將資料收齊,等退款金額確定後,就能馬上送件。
📍備妥資料一、住宿相關:
▪️「前一晚」的住宿單據(原訂旅程最後一晚飯店的費用證明,這是核算基準,一定要留!)
▪️滯留期間額外住宿的單據正本(要有品項明細)
▪️訂房取消/退款證明(如果有退費)
📍備妥資料二、機票相關:
▪️原訂機票的訂位紀錄與票價證明
▪️班機取消/延誤通知(Email、簡訊、App 截圖都留著)
▪️退票/退款證明(等航空公司退款金額確定後補上)
▪️改票、加購新機票的費用單據正本(因變更航班所增加的「票差」也能申請)
▪️登機證,或航空公司開立的搭機證明
📍備妥資料三、其他相關資料:
▪️理賠申請書(各家保險公司官網可下載)
▪️護照影本
▪️預定行程證明(原本的行程表)
▪️事故證明(颱風可由氣象單位或交通業者出具)
▪️原訂費用「退款或無法退款」的證明
🟡申請住宿費要三大要點需注意:
達人還提到「申請住宿收據」的注意事項:
一、住宿證明最好每人各自索取一張,因理賠是「各自申請、各自送件」,每個人都有一張寫自己名字的住宿證明最為保險。
二、費用盡量分開,因收據要搭配「住宿證明」,若只有收據、沒有證明,是不夠的。
三、臨時訂房,建議優先用「飯店官網」訂,收據和住宿證明都可以各自獨立開立,不會卡在「只有一人姓名」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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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達人解釋:三狀況領不同費用
旅遊達人彭大在「旅遊粉專《跟著彭大去旅行》」分享,過去不便險的賠償爭議是,回國當天保戶本來就要搭機、不會訂飯店,若受颱風影響多住一晚,多半會因為「拿不出原訂費用證明」只能用每人每日2000元封頂。
而產險公會說明後將從寬認定,改成以保戶「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的住宿費用當作每日住宿的認定基準,再 ×1.2(加兩成)當給付上限。常見三種情況如下:
一、有「前一晚」的住宿單據:用那晚房價 ×1.2 當上限(單據若含同行者費用又無法拆分,依人數比例計算)
二、前一晚單據拿不出來:由各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和個案認定
三、全程都沒預繳住宿費(例如:住親戚或是朋友家):仍維持每人每日最高2000元
不過,粉專提醒,新規雖然放寬不過「×1.2 是給付上限」,實際上理賠是「核實」賠你真正多花的錢,且還要扣掉任何退款,在 ×1.2 的上限內給付,並不等於一定會賠這麼多。而是你實際多花多少、扣掉退款後,再看有沒有超過上限。
達人表示,旅平險的不便險最長二年內皆可以申請,信用卡贈送的不便險多半為60天內申請(各卡別有細項規則)。但是建議還是要趁記憶猶新、單據還在的時候,先將資料收齊,等退款金額確定後,就能馬上送件。
📍備妥資料一、住宿相關:
▪️「前一晚」的住宿單據(原訂旅程最後一晚飯店的費用證明,這是核算基準,一定要留!)
▪️滯留期間額外住宿的單據正本(要有品項明細)
▪️訂房取消/退款證明(如果有退費)
📍備妥資料二、機票相關:
▪️原訂機票的訂位紀錄與票價證明
▪️班機取消/延誤通知(Email、簡訊、App 截圖都留著)
▪️退票/退款證明(等航空公司退款金額確定後補上)
▪️改票、加購新機票的費用單據正本(因變更航班所增加的「票差」也能申請)
▪️登機證,或航空公司開立的搭機證明
📍備妥資料三、其他相關資料:
▪️理賠申請書(各家保險公司官網可下載)
▪️護照影本
▪️預定行程證明(原本的行程表)
▪️事故證明(颱風可由氣象單位或交通業者出具)
▪️原訂費用「退款或無法退款」的證明
🟡申請住宿費要三大要點需注意:
達人還提到「申請住宿收據」的注意事項:
一、住宿證明最好每人各自索取一張,因理賠是「各自申請、各自送件」,每個人都有一張寫自己名字的住宿證明最為保險。
二、費用盡量分開,因收據要搭配「住宿證明」,若只有收據、沒有證明,是不夠的。
三、臨時訂房,建議優先用「飯店官網」訂,收據和住宿證明都可以各自獨立開立,不會卡在「只有一人姓名」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