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綠色鋪面就騎上去,小心荷包失血!台中市議員黃守達在議會專案報告中指出,市內部分自行車道竟與「標線型人行道」一樣都是綠色,單車族若因為「看錯顏色」誤闖人行空間,最高恐吃上1,200元罰單。他強烈要求市府立刻盤點改善,別讓混亂的標線成為用路人的違規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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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守達說,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標線型人行道標準色為綠色,自行車「專用道」若採彩色鋪面則應為磚紅色;而自行車「優先道」需以兩條間距至少1.2公尺的白色實線搭配自行車圖示劃設。然而,市府旁的府會園道自行車道卻仍採用綠底標線,明顯與現行法規不符。


黃守達強調,交通工程講求「自明性道路」,民眾應能透過標線、顏色與空間配置,直覺理解如何通行。中央近年持續推動全國標示一致化,但台中現存的綠色鋪面卻時而代表行人空間、時而代表自行車道,傳遞訊息相當混亂。


針對罰則部分,黃守達進一步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行車若違規駛入騎樓或未開放的人行道,可處新臺幣300元至1,200元罰鍰。在標示不一致的情況下,民眾難以判斷合法騎乘區域,不僅容易引發人車爭道,更無形中增加了受罰風險,對自行車使用者十分不公平。


黃守達表示,這些不合時宜的標線雖是歷史遺緒,但既然中央已有一致規範,市府就應積極推動。由於自行車道管理橫跨交通局、建設局與觀旅局,包含路面自行車道、公園園道及觀光自行車道的銜接與標示,都有賴市府進行跨局處整合規劃。


他具體要求,相關單位應儘速全面盤點市內的自行車專用道、優先道及人車共道路段,針對易生誤解或不符現行規範者訂定改善期程,逐步落實全市自行車標線一致化。

柳榮俊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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