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全民普發一萬元「國民支援金」2.0還在等三讀審查。最新進度今(15)日假日地方加碼發錢了!花蓮縣秀林鄉表示,六日兩天中午不休息發放「每人現金3000元」振興經濟禮金,本文整理領取資格、發放時間與方式,常見問題QA一次看。
中央政府2026全民普發一萬元現金「國民支援金」2.0,目前通過一讀、還需等待三讀審查。假日最新進度,有地方政府自辦加碼補助先發錢,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表示,因應國際能源與原物料價波動、通貨膨脹及經濟等影響,為提振經濟與鄉民生活品質,每位設籍秀林鄉之鄉民發放振興經濟禮金新台幣三千元,假日照常發放中午不休息。
2026普發一萬!花蓮縣秀林鄉「每人現金3000元」今發錢 申請領用一覽
一、領取「振興經濟禮金」資格:
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於花蓮縣秀林鄉設有戶籍之鄉民。
二、發放方式與金額:
發放方式:現場領取(8月初起寄發通知單,請依通知單方式辦理)。
發放金額:每人新台幣3000元整。
三、發放時間及地點:
各村發放時間:2026年8月15日(六)至8月16日(日),上午8:30至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發放村別及場所:
1、和平村:和平村社區活動中心、和中社區活動中心
2、崇德村:崇德老人會館、崇德村社區活動中心
3、富世村:富世國小新傳館、富世村社區活動中心
4、秀林村:民有社區活動中心、秀林多功能集會所
5、景美村:加灣多功能集會所、三棧活動中心
6、佳民村:佳民活動中心、佳民國小風雨教室
7、水源村:水源社區活動中心、水源多功能集會所
8、銅門村:銅門社區活動中心、榕樹活動中心
9、文蘭村:文蘭活動中心、重光分校
四、回所補發放作業:
尚未於各村領取者,請於1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4:30,中午不休息)至秀林多功能集會所補領取。
五、重要提醒:
1、委託書、切結書和代領者身分證影本等相關應備資料請事先準備好,發放日恕不協助列印。
2、委託書或切結書不會填寫者,請儘快洽詢村幹事。
六、領取「振興經濟禮金」QA常見問題
Q1:本次振興經濟禮金符合資格者?
A1:依據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五條:
◾️民國115年04月30日(含)前設籍於秀林鄉民眾。
◾️民國115年04月30日(含)前出生,於出生日起60日內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並設籍於秀林鄉。
◾️符合資格者於115年04月30日以後身故者,可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Q2:符合資格但未攜帶領取通知單是否仍能領取禮金?
A2:可以。「領取通知單」為非必要文件。
Q3:領取「未成年人」禮金用戶口名簿影本代替戶籍謄本是否可行?
A3:可以。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皆可,惟戶口名簿、戶籍謄本(三個月内)記事欄皆不可省略。
Q4:受委託人或到場領取之人的身分證影本是否必要?
A4:受委託人或到場領取人,需攜帶身分證「正本」,驗後歸還。
Q5: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人的身分證影本是否必要?
A5:未成年人一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三個月內),記事欄不可省略。受監護宣告人需檢附「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法院監護宣告裁定確定證明書」。
Q6:受委託人的印章是否必要?
A6:受委託人可親自簽名或蓋章均可惟不開放蓋手印。
Q7:未成年子女(已有身分證)親領需注意什麼?
A7:「不開放」未成年人自領。
Q8:領用人因近期更名,名字與名冊不符可以領取嗎?
A8:可以。但須核對名冊之身分證字號,並請民眾蓋更名後之印章或簽名,於清冊備註欄註明,才得以領取。
Q9:領取人使用自行製作的委託書(或切結書)來領禮金,可以嗎?
A9:不可以。
Q10:名冊上註記「死亡」之領用人領取人可以僅攜委託書來領取嗎?
A10:不可以。
◾️領取人為繼承人,需攜帶切結書及死亡人與繼承(領取)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領取人非繼承人,需攜帶繼承人之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切結書、死亡人與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
Q11:領用人為原住民,領取時在名冊上是以中文名字或是羅馬拼音名字簽收?
A11:須依據身分證上所載姓名簽收,如身分證上為中文並列羅馬拼音,則可擇一名字簽收。
Q12:民眾表示振興禮金遭到冒領?
A12:處理方式如下:
◾️確認民眾身分,查核身分證確為本人與核對名冊確認振興禮金是否確已領取,是否有委託人。
◾️告知民眾已由委託人〇〇〇領取(不提供民眾拿到委託書),避免撕毀。
◾️如民眾仍表示,其本人未委託〇〇〇或任何人領取,請通知警衛協助報警,並離開發放所。
Q13:父母離異,並已有指定監護人之情形。非監護人之一方,可以代為領取未成年人之振興禮金嗎?
A13:不可以。如未成年人已有監護人之情形,應由監護人領取。或得經協調,由監護人簽具委託書由另一方領取。或得經協調由監護人簽具委託書由另一方領取。
Q14:入監者如何領取?
A14:領用人如在造冊前後入監,名冊上註記「在監人員」,則由親屬填寫切結書委託方式代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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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普發一萬!花蓮縣秀林鄉「每人現金3000元」今發錢 申請領用一覽
一、領取「振興經濟禮金」資格:
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於花蓮縣秀林鄉設有戶籍之鄉民。
二、發放方式與金額:
發放方式:現場領取(8月初起寄發通知單,請依通知單方式辦理)。
發放金額:每人新台幣3000元整。
三、發放時間及地點:
各村發放時間:2026年8月15日(六)至8月16日(日),上午8:30至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發放村別及場所:
1、和平村:和平村社區活動中心、和中社區活動中心
2、崇德村:崇德老人會館、崇德村社區活動中心
3、富世村:富世國小新傳館、富世村社區活動中心
4、秀林村:民有社區活動中心、秀林多功能集會所
5、景美村:加灣多功能集會所、三棧活動中心
6、佳民村:佳民活動中心、佳民國小風雨教室
7、水源村:水源社區活動中心、水源多功能集會所
8、銅門村:銅門社區活動中心、榕樹活動中心
9、文蘭村:文蘭活動中心、重光分校
四、回所補發放作業:
尚未於各村領取者,請於1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4:30,中午不休息)至秀林多功能集會所補領取。
五、重要提醒:
1、委託書、切結書和代領者身分證影本等相關應備資料請事先準備好,發放日恕不協助列印。
2、委託書或切結書不會填寫者,請儘快洽詢村幹事。
Q1:本次振興經濟禮金符合資格者?
A1:依據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五條:
◾️民國115年04月30日(含)前設籍於秀林鄉民眾。
◾️民國115年04月30日(含)前出生,於出生日起60日內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並設籍於秀林鄉。
◾️符合資格者於115年04月30日以後身故者,可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Q2:符合資格但未攜帶領取通知單是否仍能領取禮金?
A2:可以。「領取通知單」為非必要文件。
Q3:領取「未成年人」禮金用戶口名簿影本代替戶籍謄本是否可行?
A3:可以。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皆可,惟戶口名簿、戶籍謄本(三個月内)記事欄皆不可省略。
Q4:受委託人或到場領取之人的身分證影本是否必要?
A4:受委託人或到場領取人,需攜帶身分證「正本」,驗後歸還。
Q5: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人的身分證影本是否必要?
A5:未成年人一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三個月內),記事欄不可省略。受監護宣告人需檢附「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法院監護宣告裁定確定證明書」。
Q6:受委託人的印章是否必要?
A6:受委託人可親自簽名或蓋章均可惟不開放蓋手印。
Q7:未成年子女(已有身分證)親領需注意什麼?
A7:「不開放」未成年人自領。
Q8:領用人因近期更名,名字與名冊不符可以領取嗎?
A8:可以。但須核對名冊之身分證字號,並請民眾蓋更名後之印章或簽名,於清冊備註欄註明,才得以領取。
Q9:領取人使用自行製作的委託書(或切結書)來領禮金,可以嗎?
A9:不可以。
Q10:名冊上註記「死亡」之領用人領取人可以僅攜委託書來領取嗎?
A10:不可以。
◾️領取人為繼承人,需攜帶切結書及死亡人與繼承(領取)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領取人非繼承人,需攜帶繼承人之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切結書、死亡人與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
Q11:領用人為原住民,領取時在名冊上是以中文名字或是羅馬拼音名字簽收?
A11:須依據身分證上所載姓名簽收,如身分證上為中文並列羅馬拼音,則可擇一名字簽收。
Q12:民眾表示振興禮金遭到冒領?
A12:處理方式如下:
◾️確認民眾身分,查核身分證確為本人與核對名冊確認振興禮金是否確已領取,是否有委託人。
◾️告知民眾已由委託人〇〇〇領取(不提供民眾拿到委託書),避免撕毀。
◾️如民眾仍表示,其本人未委託〇〇〇或任何人領取,請通知警衛協助報警,並離開發放所。
Q13:父母離異,並已有指定監護人之情形。非監護人之一方,可以代為領取未成年人之振興禮金嗎?
A13:不可以。如未成年人已有監護人之情形,應由監護人領取。或得經協調,由監護人簽具委託書由另一方領取。或得經協調由監護人簽具委託書由另一方領取。
Q14:入監者如何領取?
A14:領用人如在造冊前後入監,名冊上註記「在監人員」,則由親屬填寫切結書委託方式代為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