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期自爆離婚,接連揭露前夫趙建銘的婚姻與財務糾葛,包括贈與價值6000萬元的診所店面,以及她為3名孩子準備的2300萬元教育基金,被對方扣著不還,陳幸妤日前更喊話:「孩子都成年了,可以還錢了吧!」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獻出一招,建議陳幸妤依法追討不當得利並提起民事訴訟,若順利獲判,將有機會追回近億元,多爽啊!
黑心律師表示,若自己是陳幸妤的律師,將提供以下4點法律意見:第一、近15年扶養費的1/2,因為小孩扶養費理論上夫妻需各付一半,若小孩都是陳幸妤出錢養,理論上可依《民法》第179條,請求趙建銘返還不當得利,該條的消滅時效15年。他也進一步舉例,假設近15年扶養費共1500萬,陳幸妤可以請求趙建銘返還750萬。
黑心律師續指,第二、2300萬教育基金及利息,理論上3個兒子可以對老爸趙建銘提起侵占罪及背信罪的刑事告訴,也能民事起訴請求返還2300萬及利息,但實務上兒子往往不忍對老爸提告;第三、6000萬的房屋是夫妻間贈與,理論上要不回來,但若法院真的判決趙建銘成立侵占罪或背信罪,就表示「受贈人趙建銘對贈與人陳幸妤的直系血親有故意侵害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依《民法》第416條,可以在知悉此事1年內撤銷贈與。
黑心律師給具體做法:陳幸妤先拉攏兒子、再寄存證信函給趙建銘
最後是結論及具體做法,黑心律師認為,陳幸妤應先拉攏兒子,只要孩子答應力挺就委任律師,讓兒子當告訴人,對趙建銘提起侵占罪及背信罪的刑事告訴;民事部分則先不用起訴,因為很可能告到一半就順便民事和解。同時,再寄存證信函給趙建銘,宣稱自己最近才得知或懷疑「2300萬教育基金及利息」遭侵占,所以依《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6000萬的房屋。
另外,黑心律師也補充說明,早期實務見解認為,《民法》第416條所謂的「故意侵害之行為」只限於「人格權之侵害」;但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6年法律座談會認為,亦包括「財產權之侵害」,若依此見解,侵害財產法益的侵占罪及背信罪似乎有可能也算。他也強調:「若上述招式成功,陳幸妤將可拿回近億元,趙建銘將損失近億元,多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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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律師續指,第二、2300萬教育基金及利息,理論上3個兒子可以對老爸趙建銘提起侵占罪及背信罪的刑事告訴,也能民事起訴請求返還2300萬及利息,但實務上兒子往往不忍對老爸提告;第三、6000萬的房屋是夫妻間贈與,理論上要不回來,但若法院真的判決趙建銘成立侵占罪或背信罪,就表示「受贈人趙建銘對贈與人陳幸妤的直系血親有故意侵害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依《民法》第416條,可以在知悉此事1年內撤銷贈與。
黑心律師給具體做法:陳幸妤先拉攏兒子、再寄存證信函給趙建銘
最後是結論及具體做法,黑心律師認為,陳幸妤應先拉攏兒子,只要孩子答應力挺就委任律師,讓兒子當告訴人,對趙建銘提起侵占罪及背信罪的刑事告訴;民事部分則先不用起訴,因為很可能告到一半就順便民事和解。同時,再寄存證信函給趙建銘,宣稱自己最近才得知或懷疑「2300萬教育基金及利息」遭侵占,所以依《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6000萬的房屋。
另外,黑心律師也補充說明,早期實務見解認為,《民法》第416條所謂的「故意侵害之行為」只限於「人格權之侵害」;但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6年法律座談會認為,亦包括「財產權之侵害」,若依此見解,侵害財產法益的侵占罪及背信罪似乎有可能也算。他也強調:「若上述招式成功,陳幸妤將可拿回近億元,趙建銘將損失近億元,多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