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昨(19)日受訪時首度證實,兩人的離婚協議確實簽有保密條款,並強調相關內容「完全不能講」。消息曝光後,也讓外界更加好奇,這份保密協議究竟涉及哪些事情。對此,家事律師李怡貞直言,若離婚協議設有保密條款,不是與名人有誇張外遇、有私生子,就是偶去召妓。
陳幸妤表示,自己既然是協議當事人,就不能對外透露簽署的具體內容,「完全不能說有簽了什麼」,同樣地,趙建銘也應遵守約定。日前趙建銘友人曾出面表示,他近期選擇沉默,主要是基於遵守協議,面對外界指控目前已交由律師處理。
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表示,以自身處理家事案件的經驗分析,離婚協議若特別加入保密條款,通常代表雙方之間存在不希望曝光的敏感事項。她進一步舉例,實務上可能涉及名人外遇、私生子或是偶去召妓等,這種曝光會對人設有很大負面影響的內容。
李怡貞指出,否則離婚沒保密、財產僅詳細分配部分有保密,被指控為小三的護理師許芊芊等爭議也不保密,「我是不知道要保密什麼啦」,不過以上純粹家事案件經驗分享。此外,她也在留言區補充說道:「大老闆、高管、大名人都還是需要人設續命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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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表示,以自身處理家事案件的經驗分析,離婚協議若特別加入保密條款,通常代表雙方之間存在不希望曝光的敏感事項。她進一步舉例,實務上可能涉及名人外遇、私生子或是偶去召妓等,這種曝光會對人設有很大負面影響的內容。
李怡貞指出,否則離婚沒保密、財產僅詳細分配部分有保密,被指控為小三的護理師許芊芊等爭議也不保密,「我是不知道要保密什麼啦」,不過以上純粹家事案件經驗分享。此外,她也在留言區補充說道:「大老闆、高管、大名人都還是需要人設續命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