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中國房地產龍頭的恆大集團,從2021年起連連虧損,總負債高達約2.5兆人民幣,嚴重資不抵債,2023年8月已在美國申請破產保護,債務重組,後續創辦人許家印更被以涉嫌違法為由,遭警方採取強制措施、恆大多位核心成員被帶走調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20日)針對相關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恆大集團數罪併罰,判罰金人民幣88.2億元;對恆大地產判處罰人民幣70億元;對許家印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綜合中媒報導,中國官方指控,2016年至2021年間,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違反中國國家法律規定,以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等手段,虛增資產、隱瞞負債,分別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揭露重要資訊等犯罪行為,並透過行賄等手段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資金、保險資金歸恆大集團使用,實施了單位行賄、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等犯罪行為。
不只如此,許家印也被控利用恆大地產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占公司財產。
中國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恆大集團、被告人許家印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欺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詐欺發行證券罪、違規揭露重要資訊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的行為也構成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被告單位恆大地產罪的行為已構成詐欺證券,判定對恆大集團、許家印「數罪併罰」。
中國法院強調,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權益,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危害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依據被告單位、被告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同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還公開宣判了恆大集團相關涉案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欺、違法運用資金等案,依法對56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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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如此,許家印也被控利用恆大地產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占公司財產。
中國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恆大集團、被告人許家印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欺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詐欺發行證券罪、違規揭露重要資訊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的行為也構成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被告單位恆大地產罪的行為已構成詐欺證券,判定對恆大集團、許家印「數罪併罰」。
中國法院強調,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權益,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危害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依據被告單位、被告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同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還公開宣判了恆大集團相關涉案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欺、違法運用資金等案,依法對56人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