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昨(20)日晚間約11時從越南返抵高雄小港機場,面對守候媒體幾乎全程不發一語,只表示「不能說話」,隨後直接拿出與陳幸妤的離婚協議書,要大家「看第八條」保密條款。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陳幸妤先前Google評論及受訪內容,已可能符合「洩露、批評、詆毀」要件,但要請求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仍須證明趙建銘或親屬隱私確實因此受侵害,即使成立違約,法院也有權酌減金額。他也反問,趙建銘如今主動公開離婚協議、讓外界得知1億元條款,「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
針對趙建銘舉動,林智群今指出,趙建銘在機場剛下飛機就狂發聲明書,要大家看離婚協議第八條。他表示,看了之後,關鍵字是「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這個就是類似結果犯的概念,就是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還不夠,還要有侵害產生,才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
林智群表示,那陳幸妤的Google評論、後來受訪,有沒有導致趙建銘隱私權受侵害呢?他覺得有點危險,特別是那個Google評論,談到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看起來已經成立「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要件,至於有沒有讓趙建銘因此「隱私權」受到損害?還是要看許芊芊的事情、醫術的事情算不算個人隱私範圍。
要判賠1億沒那麼容易
林智群指出,不過就算是成立違約,趙建銘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法院還是有酌減權,不可能判賠1億元的,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
林智群最後表示,不過趙建銘把離婚協議這樣發給大家,大家本來都不知道有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現在都知道了,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智群表示,那陳幸妤的Google評論、後來受訪,有沒有導致趙建銘隱私權受侵害呢?他覺得有點危險,特別是那個Google評論,談到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看起來已經成立「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要件,至於有沒有讓趙建銘因此「隱私權」受到損害?還是要看許芊芊的事情、醫術的事情算不算個人隱私範圍。
要判賠1億沒那麼容易
林智群指出,不過就算是成立違約,趙建銘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法院還是有酌減權,不可能判賠1億元的,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
林智群最後表示,不過趙建銘把離婚協議這樣發給大家,大家本來都不知道有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現在都知道了,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